一是成立组织,进一步增强防范。迅速召开班子会议集中学习《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实施意见》(济政办〔2015〕12号)文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单位为成员的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加强宣传,进一步增强防范意识。充分利用报纸、网络、手机报、微信、短信等媒体平台,加大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房地产企业、建筑企业的宣传引导,让大家充分认识到非法集资的危害,守法经营、自警自律,自觉遵守金融管理法律法规、维护金融管理秩序,坚决同非法集资行为划清界限。三是建立机制,进一步增强防范能力。建立动态监控机制,加强风险预警,局属各单位定期开展自查,上报防范工作情况,对房地产、建筑企业等重点行业进行跟踪监管和实时上报。局班子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防范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置,通过建立行之有效的长效管理模式,确保把非法集资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