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城乡规划局四项措施加强2015年法治工作

时间:2015-03-27 00:00 来源:洛阳市城乡规划局

    2015,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城乡规划法治工作,对于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法治规划,促进该市城乡规划事业全面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为此,洛阳市城乡规划局明确了2015年法治工作要做好的七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机制。结合实际,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和权限,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完善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并按规定上报备案。重大或者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草案,要采取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或者向社会公布草案等方式公开听取社会公众意见。三是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认真落实《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规范(试行)》和《洛阳市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进一步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严格执行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制度,未经法制机构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四是按照市政府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要求,认真修订并严格贯彻落实城乡规划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五是强化执法监督。加强对所属执法队伍和所属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监察,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将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评议考核、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落到实处。六是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畅通行政复议渠道,进一步完善局内部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程序提高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能力,提高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质量,规范行政行为。七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完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抓好宪法和与城乡规划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继续加强城乡规划法治文化建设。认真开展好六五普法自查工作,查漏补缺,做好迎接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准备。

    做好上述工作采取的措施是:一是开展法制培训,通过在全局举办依法行政讲座、开展学法用法考试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全局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适时在系统内开展行政执法培训,加强对新《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及其他新颁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加强对年度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等内容的培训教育,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素质,规范执法行为。二是完善相关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组织研究制定《洛阳市城乡规划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进一步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切实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依据《洛阳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规则》,研究制定《洛阳市城乡规划局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规定》,以进一步规范该局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三是继续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严格落实省、市政府关于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各项要求深入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把推行行政指导作为工作重点全面推开,引导行政相对人主动配合,自觉遵法守法,使行政执法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四是及时督导检查。为规范执法行为,按照省厅安排,拟对该局行政执法资格、执法人员身份、执法程序等开展督查活动,查找存在问题,督促进行整改。适时组织对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及相关制度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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