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开展2012年度全省施工图
审查机构考核工作的通知
豫建设标〔2012〕36号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
为进一步加强对施工图审查机构的监督管理,推动全省施工图审查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高施工图审查质量和水平,根据建设部第134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河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办法》(豫建设标〔2004〕91号文)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的通知》(豫建设标〔2008〕78号文)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全省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年度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2012年3月底前取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图审查资格的机构。
二、考核内容和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2011年8月1日至2012年7月31日前审查的施工图项目。
(二)考核办法:按照《河南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考核办法(试行)》(豫建设标〔2008〕32号),主要考核审查机构基本条件、审查行为和施工图审查质量等三个方面,实行逐项打分。重点查处技术力量与资质不符、错审漏审强条及审查后存在安全隐患、越级承揽审查任务、压价竞争、不履行备案手续、审查时间超限等行为。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由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所属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检查,检查工作应于8月31日前结束,检查工作结束后,应将所属施工图审查机构考核结果、分值、项目清单汇总、考核期内机构及人员情况等于9月5日前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处。
第二阶段实地考核:9月中旬,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分组对各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通知要求
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施工图机构考核工作,要组织技术水平高、业务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的同志参加这次考核工作;各施工图审查机构要根据同志要求,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有关材料的准备工作,确保考核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全面。
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处联系人:孙冬梅
联系电话:0371-69523973
邮 箱:sdm616@163.com
附件:1.2011年8月-2012年7月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项目汇总表
2.考核期内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考核汇总表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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