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09年度全省
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动态考核情况的通报
豫建设标〔2010〕47号
各省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
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以及《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09年度全省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动态考核的通知》(豫建设标〔2010〕25号)精神,我厅对2009年度全省具有工程勘察设计资质企业的技术力量、工作业绩、市场行为、职业道德等资质条件进行了动态考核。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截止2009年底,我省共有工程勘察设计企业698家, 其中86家企业因资质证书过期作废不予考核。全省应参加动态考核企业612家,实际参加考核企业608家。经考核确认合格企业575家、基本合格(含单项基本合格)企业32家、因达不到资质标准降级1家、无故未参加动态考核企业4家。在612家勘察设计企业中,具有甲级资质企业117家、乙级资质企业282家、丙级资质企业203家、丁级资质企业5家、劳务类资质5家;共有勘察设计资质类别1001项,其中甲级185项、乙级478项、丙级294项、丁级5项、劳务类39项。
二、凡2009年度动态考核为基本合格(含单项基本合格)的企业(具体企业名单见附表),将列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管重点,并限期在2011年3月底前进行整改,在企业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各项评奖、升级、增项和更名。
三、对已取得新版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未按动态考核要求提供动态考核材料或单位资质情况登记表的河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河南顺源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泰宏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商丘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进行通报批评,一年内不得申请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各项评奖及资质升级、增项、更名。
四、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规定,自2010年4月1日起所有旧版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已经作废。我省新版工程设计资质换证工作已全部完成,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换证的企业,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自动失效,企业如需再申请工程设计资质时一律按重新核定提供申报材料。
五、各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勘察设计市场的监督管理,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我省勘察设计行业健康发展。
附件:2009年度全省勘察设计动态考核基本合格企业名单
二○一○年九月二日
2009年度全省勘察设计动态考核基本合格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