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开展2007年度省级优秀勘察设计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07-07-26 00:00 来源:网络

豫建设标〔2007〕69号

各省辖市建委(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水平,推动勘察设计行业技术进步,鼓励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和工程勘察设计人员多创精品,积极创优,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2007年度优秀工程勘察、优秀工程设计、优秀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评选、优秀工程设计计算软件即“四优”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的范围
  (一)工程勘察奖评选范围包括:
  1.结构主体工程完成一年以上(以项目业主或有关部门证明的日期为准)的工程地质勘察项目,或地基基础工程竣工验收后经一年以上时间检验的岩土工程项目;
  2.规划、建设方验收后的工程测量项目(含城市规划测量项目);
  3.开采性抽水试验(抽水能力大于设计水量50%),或开采未达到设计水平但有一年以上长期观测资料,或经相关机构认可的水资源评价与钻井工程等水文地质勘察项目;
  4.地质条件复杂的大型水利、铁道、公路等工程勘察,可按批准立项文件或批准的初步设计分期、分单项或以单位工程申报,按整个项目申报时,其子项目原则上不再另行申报。
  (二)工程设计奖评选范围包括:
  1.建成并经过交(竣)工验收,经过一年以上(以项目业主或有关部门验收证明的日期为准)生产运营(使用),季节性生产的项目,经过一个完整生产考核期的生产运营,已形成生产能力或独立功能的整体工程设计项目(包括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
  2.大型工程设计项目如矿井、水利工程、铁道、公路等,可按批准立项文件或批准的初步设计分期、分单项或以单位工程申报,按整个项目申报时,其子项原则上不再另行申报;
  3.经规定程序审查批准并付诸实施的城市规划项目及其它规划项目(如江河流域规划、水利工程专项规划等)。
  (三)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奖评选范围包括:
  1.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设计;
  2.由我省内勘察设计企业编制,经国家部委或国家级行业协会审查批准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设计。
  (四)工程勘察设计计算机软件奖评选范围包括:
  1.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适用于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国产软件;
  2.引进后经二次开发,适用于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软件或数据库。
  引进国外(境外)技术或中外合作设计建在我国境内的工程设计项目,凡由中方进行基础设计(初步设计、建筑方案)的项目可以申报。
  二、评选的条件和标准
  (一)申报省“四优”评选的项目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国家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采用突破国家技术标准的新技术、新材料,必须按照规定通过技术审定;
  2. 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的产业技术政策,具有先进的勘察设计理念,其主导专业或多个专业采用适用、安全、经济、可靠的新技术,经实践检验取得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
  3.获得厅局级优秀勘察设计二等奖及以上奖项;其中城乡规划、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的勘察设计项目必须获得河南省城乡建设优秀勘察设计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4.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各项手续完备,取得建设规划、环保、节能、安全、消防、卫生、城建档案管理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以及项目业主、生产运行单位对工程勘察设计的书面评价意见。
  5.申报优秀工程勘察和优秀工程设计的企业,必须具有相应的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且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勘察设计质量安全事故。
  6.申报优秀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的项目应在工程设计或施工中使用满一年且使用效果显著;
  7.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计算机软件应通过鉴定和行业测评,经过实际应用,具有显著经济效益或能提高管理效率。
  (二)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各奖项水平应达到以下标准:
  一等奖项目:其主要技术成果指标应达到同期国内先进水平(申报企业应附查新报告),在技术创新方面有公认的突出成就;对推动工程建设行业技术发展具有重大影响;
  二等奖项目:其主要技术成果指标应达到同期省内领先水平(申报企业应附查新报告),在技术创新上有显著成就,对推动工程建设行业技术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三等奖项目:其主要技术成果指标应达到同期省内先进水平(申报企业应附查新报告),在技术创新上有较高成就,对推动工程建设行业技术发展具有较大意义。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包括:
  1.申报表一式三份;
  2.普通照片,精放6—8寸(每张照片均要附简短的中英文标题);
  3.工程设计项目应制作反映其项目特点光盘一张;
  4.工程设计需提供主要图纸一套(A3图幅);工程勘察项目需提供勘察报告一份(其中测量项目附图应按原图比例报送),标准设计需提供全套标准图集一套;设计软件项目需提供完整软件一份。
  5.每个申报单位需提供250—300字的材料一份,内容包括:单位名称、法人代表、资质等级、项目情况简介等。
  6.证明材料:申报项目需附参评项目合同、上级主管部门或业主对工程勘察、工程设计的评价证明、施工单位评价意见。施工图审查合格书(限已开始实施审查制度的行业),竣工质量验收备案证明,以及当地有关主管部门验收的环保、消防(建筑行业应为消防验收意见书)、安全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复印件)A4纸装订附在申报表后。
  (二)申报要求
  1.各市和省直厅局在统一报送项目时,应按本地区、本部门评选的名次填写推荐项目次序表(附件5)。
  2.申报表格可到河南省建设厅网站,点击“勘察设计”栏目或直接进入协会主页后点击下载,封面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3.申报项目应于2007年8月 31日前上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单位每个项目应交纳评审费800元。
      建设厅设计处联系人:王贺轩
  联系电话:0371—66229226
  申报材料报送地点:郑州市金水路103号河南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内,河南省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所。
  省施工图审查所联系电话:0371—66263370
  附件:1.优秀工程勘察奖申报表    2.优秀工程设计奖申报表    3.优秀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奖申报表    4.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计算软件奖申报表.doc

二○○七年七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勘察  设计  评选△  通知
      河南省建设厅办公室               2007年7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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