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月10日召开的全省住房城乡建设执法监察工作会议上,洛阳市绿化监察大队被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授予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四星级执法监察队伍”荣誉称号。
自2013年首获“三星级执法监察队伍”荣誉称号以来,绿化监察大队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把星级创建工作与行政执法工作同步推进,互动互促。按照“巩固、发展、提高”的工作要求,终于在今年争创“四星级执法监察队伍”成功。
梳理一年来他们的工作,“创星”成功的主要做法是:1.梳理执法依据。绿化监察大队结合执法工作实际对绿化执法所涉及到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分类排序、逐一梳理,列出目录。把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标准、执法责任与法律、法规、规章相结合,做到分类清晰、编排科学。梳理完毕的执法依据,除下发大队执法部门外,并以适当方式对社会进行了公布。2.分解执法权责。该大队在梳理执法依据的基础上,进一步制定完善了执法队伍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依法界定执法职责,科学设置执法岗位,规范执法流程,按照有权必有责的要求,确定不同部门和不同岗位上执法人员的具体执法责任。明确行政执法人员任何违反法定义务的行为,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规范执法程序。该大队在执法中做到“五个规范”:即立案规范、书写规范、审批规范、执行规范、归档保存规范。在日常执法中,凡上岗执法人员,必须携带执法证件文明上岗执法,严格按程序文明执法。4.严格考核奖惩。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工作的落实,该大队把绩效考核工作纳入标准化管理体系,实施严格认真的考核,并落实兑现奖惩。6.建立内外监督。为了客观真实地反映执法状况,该大队在系统内部检查考核的基础上,引入社会监督机制,将内部考核和外部评议结合起来。
今年是洛阳市园林局组织开展“全市城市绿化依法行政三年大提升”活动的第一年。市绿化监察大队将认真按照《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洛阳市城市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城市园林绿化行业技术规范,加大绿化执法监察力度,全面提升城市绿化系统科学化、规范化、正规化建设管理水平,在新常态下进一步提高城市绿化系统依法行政的综合能力,适应现代化城市管理需要和人民群众要求改进公共服务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