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新乡市区燃气企业全面排查后,根据上级指示精神, 2月3日至9日,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分管领导王晓河副主任带领下,公用事业科组织由燃气行业专家参与的安全检查小组,对6个县(市)和平原示范区管理部门开展燃气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活动的情况进行了督查,并对县(市)区管道气企业、汽车加气站、液化气站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抽查。至此,全市燃气安全大检查大整治阶段性工作顺利结束。综合全年燃气经营管理和安全监管工作,有以下几个特点:
——形成了燃气企业依法合规经营的良好氛围。为了深刻汲取近期周边地市发生的燃气安全事故教训,做到防微杜渐,认真做好了一下几项工作:(一)结合全市燃气行业的实际,从2014年初,我们就主动收集上级政府和主管部门出台的燃气行业全部法律法规、该市出台的燃气行业规范性文件、办理燃气企业经营许可证需要具备的条件(明细表),以及结合工作实际制订的燃气工程报建、竣工验收等表格,集合成册印发给各县(市)区管理部门和燃气企业,目的就是引导燃气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杜绝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全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强有力地保障。(二)对照修订后的法律法规,公用行业的执法依据进行了梳理和补充完善,就燃气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进行了对接,公开和规范了办事程序,主动接受监督。(三)在2014年1月市政府组织对市区燃气市场联合执法后,我们加强了监管力度,使全市燃气市场规范化管理工作进一步得到加强。
——各级管理队伍的业务素质得到切实增强。2014年,燃气行业的法律法规不断出台,不但健全了管理体系,也对各级燃气管理部门和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使各级燃气管理部门和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得到尽快提高,我们采取了:(一)以会代训。《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燃气管理的意见》(新政文〔2014〕151号)印发后,我们迅速召开了全市各级管理部门和燃气企业参加的宣贯会议,同时贯彻了《河南省城镇燃气经营企业考核评价办法》,对行业管理和燃气安全管理的具体细节进行了讲评。(二)工作传帮带。《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燃气管理的意见》规定,市区各辖区政府对燃气行业管理负有监管责任。由于燃气行业管理对辖区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是全新的任务,我们结合燃气企业经营许可证换发和考核评价工作,对他们进行现场传帮带,起到了答疑解惑和传授工作经验的目的。(三)专家讲评。在全市燃气工程竣工验收、经营许可证办理等工作中,我们都邀请省、市专家库专家组织验收,专家组在工作中对不但对燃气企业经营管理和安全管理实务进行讲评,提出整改意见,还就行政管理工作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解读,为各级燃气管理部门和工作人员业务素质的提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四)组织培训。2015年1月,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组织全市管道燃气、瓶装燃气、燃气汽车加气站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类燃气企业的燃气运行维护和抢险抢修岗位人员;及从事燃气具安装维修的人员等各类新取证和原培训证书到期需进行继续教育人员共208人,参加了省燃气协会组织的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培训班。
——全市燃气行业安全管理水平显著提高。秉着“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安全生产的总体要求,检查组认真察看了各县(市)区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开展情况,重点抽查了管道气企业门站、储气设施、调压站、燃气管网、各类灌装站、加气站及附属设备,以及所有的施工场地及周边的燃气管线;汽车加气站的各类设施、设备、仪器、仪表和安全附件的运行与维护;液化气供应站现场设置,气瓶储存、安全设施的运行与维护等。通过检查发现,全市燃气行业安全管理水平显著提高。其中,辉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卫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及平原新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在燃气安全管理中工作扎实、作风严谨;各区建设局表现出了不怕困难、奋起直追精神面貌。新乡新奥燃气、辉县市中原燃气、卫辉市中原燃气、丽华燃气等企业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体现了“排查隐患、不留死角、抓安全、保运行”的宗旨。
对封丘县燃气市场管理的混乱情况进行了全市通报。责成封丘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迅速开展违法建设经营燃气企业清理整顿工作,对未经许可擅自设立、开工、运行的违法违规企业和相关工程项目,坚决予以查处关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