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委十届十三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召开之后,市城乡规划局认真传达贯彻落实,积极谋划工作,着力发挥城乡规划的引领作用。
一是加快规划编制。紧紧围绕建设名副其实的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城市这一总体目标,以促进新型城镇化为主线,加快推进《洛阳市组团发展规划》、《洛北城乡统筹规划》、《水电气暖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等18项规划编制工作,积极指导全市县(市)域新农村建设规划和中心村规划示范引导点建设,努力形成新城与老城紧密融合、县城与市区组团发展、乡村与城镇协调建设的新格局,全面提升城乡综合承载能力。加强城市设计,以此打造疏密有致、开合有度、生态宜居的空间格局和富有特色的城市风貌。
二是坚持依法行政。起草制定《洛阳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操作规程》,从控规的编制、论证、评审、报批及调整等各个阶段进行规范,自上而下进行管理约束;严格用地性质和容积率调整,确需调整的,应依照相关程序,并报市政府批准后方可进行调整;严格落实行政许可听证规定,凡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城乡规划和重要城乡规划行政许可事项,在行政决定之前必须采取听证会的形式,广泛听取行政许可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的意见,保障其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
三是严格规划管理。健全城市规划决策机制,对原规划专家委员会进行补充和完善,进一步扩大议事范围,提高咨询规模,强化决策质量。严把工程项目规划审查关,项目报件受理后,首先由规划许可服务科依据技术要点通知书和合同约定的“规划条件”进行初审;报件进入系统后,相关业务科室对总平面图进行并联审核;项目竣工核实时,由城市规划分局再度核实容积率等指标,超出指标的项目将不予核实通过,真正实现规划管理的无缝隙控制。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坚持网格化巡查监管,坚决遏私搭乱建等违法建设行为。
四是提高审批效率。进一步完善规划办公自动化系统,所有受理的报件全部实施网上审批。建立规划审批“绿色通道”,对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和旧城改造、城中村及保障性住房项目优先受理、优先研究、优先审批。对重点项目实行分包负责制,做到主动对接、上门服务,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审批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五是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干部作风建设,大力弘扬实干精神,树立和宣传“抓铁有痕、踏石留印”工作状态的干部典型。加强干部的教育管理,切实加大廉政教育和监管力度,树牢正确的权力观、是非观、义利观,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干事、坦坦荡荡为官。充分发挥局党组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完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机制,严格责任追究,使城乡规划系统真正树立起执政为民、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