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成立高性能混凝土推广应用领导小组的通知
豫建设标〔2015〕16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业和信息化局(委),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试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发展改革局,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推广应用高性能混凝土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促进我省高性能混凝土的推广应用工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决定成立高性能混凝土推广应用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
组 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陈华平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 唐远游
成 员: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处
副处长 胡智慧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原材料工业处副处长 卢钦华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管理处调研员 刘 洪
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副站长 张天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胡智慧(兼)
副主任:张天峰(兼)
成 员:吴璐璐 吴晓磊 张力云 庞冬梅
二、主要职责
(一)建立我省高性能混凝土推广应用工作机制,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及时解决高性能混凝土推广应用中的问题。
(二)组织开展高性能混凝土试点工作,落实相关政策措施,监督检查相关标准的实施。
(三)发挥高性能混凝土推广应用技术指导组作用,指导全省广泛开展师资培训和技术培训,为高性能混凝土生产、应用提供技术咨询和指导服务。
(四)加强高性能混凝土生产应用信息收集和统计分析,完善信息沟通机制。
(五)加强行业宣传,在全省营造有利于推进混凝土绿色生产和推广应用高性能混凝土的良好氛围,加强行业自律,强化社会责任,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5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