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召开住房保障信息系统运行
工作会议的通知
豫建住保〔2013〕13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按照省政府的要求,我厅组织建设了全省住房保障综合管理服务系统,该系统目前已经初步建设完成,即将投入运行。为使各级住房保障工作人员尽快熟悉掌握系统使用方法,确保系统能够实现预期效果,定于近期召开住房保障综合管理服务系统运行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 讲解信息系统基本架构。
2. 演示信息系统主要功能。
3. 讲解信息系统使用方法。
4. 布置信息系统运行相关工作。
二、参加人员
各市、县、区住房保障(含棚户区改造和城中村改造)主管部门分管副局长、科长、统计人员及其他相关业务人员。
三、时间地点
会议地点:河南省黄河迎宾馆10号楼报到,会议室地点另行通知(郑州市惠济区迎宾路1号,0371-66778888)。
会议分两期进行。
第一期时间:9月16日-17日,15日18:00前报到。第一期参会单位:郑州市、洛阳市、安阳市、鹤壁市、新乡市、焦作市、濮阳市、商丘市、济源市、巩义市、兰考县、滑县、长垣县、永城市。
第二期时间:9月23日-24日,22日18:00前报到。第二期参会单位:开封市、平顶山市、许昌市、漯河市、三门峡市、南阳市、信阳市、周口市、驻马店市、汝州市、邓州市、固始县、鹿邑县、新蔡县。
四、有关要求
(一)住房保障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对提高我省住房保障工作信息化管理水平、规范住房保障档案管理、减轻统计工作压力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要求参会。
(二)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市及所辖县(市)、区相关部门的参会工作,并指定一名联系人,负责会议期间本市参会人员的组织协调工作,会议开始前联系人要及时向会务组报告人数,省厅将对迟到、早退及其他不按要求参会的人员进行通报批评。
(三)请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于9月12日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汇总后报省厅住房保障处。
(四)会议食宿统一安排。
附件:参会人员报名表
201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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