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全省服务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
建设工作研讨交流会的通知
豫建执法〔2014〕15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门:
为加强全省服务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建设,优化执法环境,更好地服务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省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通知》(豫政办 〔2014〕3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省厅定于2014年10月23日在南阳市召开全省服务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研讨交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不断提升服务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建设的质量和水平。
二、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要求,总结经验,集思广益,积极探寻服务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建设的有效方法,努力促进全省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质量和效能的提升。
三、议程安排
(一)部分重点发言单位介绍经验,观摩南阳市卧龙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相关场地、设施以及工作开展情况;
(二)分组研讨交流;
(三)总结讲话。
四、会议时间、地点及报到方式
时间:2014年10月23日,会期1天。
地点:南阳市南阳宾馆(南阳市卧龙区滨河路1420号,联系电话:0377—63322553;63322299;63322288)。
报到方式:参会人员请于10月22日15:00至18:00到南阳市南阳宾馆三号楼一楼大厅报到。
五、参会人员
各省辖市以及市辖区和省直管县(市)城市管理执法机构负责人1名(只安排与会人员食宿)。
六、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参会准备。与会人员要熟悉本单位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情况,对当前城管执法工作贯彻服务型执法理念的重点、难点问题有较深入的思考。
(二)各省辖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负责推荐一个所辖行政区的城市管理执法队伍作为重点交流单位。有条件的单位,可制作能够反映自身服务型执法建设工作状况的宣传媒介(形式自定),供会议交流使用。
(三)严格控制会议人数,严格按照规定的人员范围参加会议,报到时带身份证。参会人员名单以电子版的形式于10月10前将回执表传至省厅执法监察总队。
联 系 人:唐青春 孙 钊
联系电话:0371—68089361 68089320
电子信箱:hnsjszf@126.com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七里河南路35号
附件:全省服务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研讨交流会人员报名回执表
2014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