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奖项
评审管理工作的通知
豫建建〔2014〕96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
为进一步强化“中州平安杯”和“省安全文明工地”对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影响,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提升我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现将“中州平安杯”和“省安全文明工地”两奖项评审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州平安杯”、“省安全文明工地”的评审管理工作由省厅统一组织实施,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原省厅《关于“中州杯”“结构中州杯”和“中州平安杯”等奖项评审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豫建建〔2014〕14号)中关于 “中州平安杯”奖评审工作有关规定不再施行。
二、“中州平安杯”、“省安全文明工地”创建是经济社会发展对建筑行业的要求,是平安河南、文明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促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标准化的有力抓手。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两个奖项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引导企业组织开展创建活动,加强目标管理和过程控制,不断提高施工现场安全文明规范化管理水平,树立建筑行业良好形象。
三、各地要进一步规范两个奖项初审推荐程序,严格落实评选条件,确保初审评选推荐质量,更好地发挥获奖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奖励机制,制订招投标激励政策措施,大力营造安全文明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全面调动参建各方主体创建工作的积极性。
201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