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印发《厅党组书记 厅长裴志扬同志
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专题
教育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
豫建〔2014〕109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现将厅党组书记、厅长裴志扬同志在8月26日召开的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教育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印发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2014年8月27日
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
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教育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 裴志扬
(2014年8月26日)
同志们: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反腐倡廉一系列会议精神,针对近年来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和存在问题,厅党组认为很有必要在全系统开展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教育活动。省纪委对开展这次教育活动给予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专门安排二室主任张庆祥同志给大家做辅导报告。刚才,张主任站在全省高度,对中央和省委反腐倡廉一系列决策部署以及当前反腐形势,结合具体案例深入剖析,作了一次内容丰富、针对性强的报告,听后很受教育、很受警示、很受震动。大家要认真学习领会,深刻总结和反思本单位、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尤其是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推动反腐败工作全面深入开展。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深刻领会中央和省委坚持反腐败斗争的决心和意志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维护党的形象、人民利益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政治高度,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和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在全党全国持续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决心之大、力度之大、范围之广前所未有。习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坚决反对腐败,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是我们必须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前不久,习总书记又在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中指出,我国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要求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当前,我省正处于爬坡过坎的关键时期,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和异常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省委做出了“坚定总坐标、坚持总思路、完善总方略”的战略决定,决不允许腐败蔓延、损害全省上下加快推进“四个河南”建设的大好局面。郭庚茂书记曾多次指出,要严明党的纪律,坚决反对腐败,切实改进作风,加强权力监督,促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实现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提供坚强保证。这些都充分彰显了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决维护党的形象,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彰显了中央和省委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对侵害党的肌体、损害人民利益的腐败分子严惩不贷、绝不手软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支持和热烈拥护。
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肩负推进新型城镇化、加快“四个河南”建设的重要责任。近年来,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加强宗旨意识教育,积极推进改革创新和职能转变,全面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简政放权,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各项工作都取得了很大成绩,赢得人民群众和各级党委、政府的肯定。
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省委第一巡视组在对我厅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中明确指出还存在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一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不够严格、系统内违纪违法案件易发频发等突出问题。据统计,2012-2013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共查处违纪违法案件45起,涉及54人,受到司法机关处理15人。近期,系统内又接连出现一些违法违规问题。前一阶段央视报道的南阳市“瘦身钢筋”问题,也是当地工程质量监督人员收受贿赂,降低质检标准造成的。这些腐败案件,呈现领导干部涉案多、发案部位环节多、窝案串案多等特点,令人震惊,也令人痛心,为全系统干部职工敲响了警钟。同时,随着反腐败的深入推进,不仅贪财贪物是腐败,拿着俸禄不干事、为官不为也是一种腐败。根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以及审计部门对保障房等审计提出的问题,系统内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效率低下、推诿扯皮、设置门槛过多、慵懒散漫,对群众合理诉求久拖不决等问题。对此,我们必须保持高度警醒。
面对中央和省委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高压态势,面对当前全国范围内依然复杂严峻的反腐形势,面对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腐败案件频发多发的严酷现实,我们要深刻认识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场关系到党和国家生死存亡、长治久安和现代化建设成败的政治斗争;深刻认识到中央持续加大反腐力度,是纯洁党的肌体、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凝聚力、战斗力的战略抉择,是要长期坚持、常抓不懈的重大政治任务,决不是一时一刻、一城一地、一阵风、一溜烟的事情。对此,我们必须始终保持清醒认识,决不能左顾右盼、麻痹松懈,更不能再犯糊涂、以身试法,要更加坚定自觉地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旗帜鲜明,毫不动摇!
二、强化制度建设,切实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点多面广,面对的市场主体非常广泛,房地产企业、建筑企业、勘察设计企业、市政公用企业、园林绿化企业等数量众多,这些企业既是我们服务的对象,同时又是我们调控和监管的对象。特别是保障房建设、房地产业发展、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工程质量安全、房屋征收、城市管理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系统内尤其是市、县主管部门既管行政审批,管项目资金,还管招标投标和工程建设,手中有一定权力,掌握一定资源,不仅在宏观调控上有手段,而且在微观操作上更具体,这种工作性质客观上存在比较大的廉政风险,稍有松懈,就可能产生腐败。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大规模的城市建设和改造全面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项目越来越多,任务越来越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因此更加艰巨、更加紧迫,全系统各部门、各行业必须全面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尤其要加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要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强化权力运行的规范和制约。这里,我着重强调以下几点:
(一)着力抓好重点领域反腐败工作。城乡规划、住房保障、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和住房公积金监管领域既是权力集中、资金集中的重点领域,是广大群众关注关心的重点领域,也是腐败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必须重点防控,推动长效管理。
第一、城乡规划方面。城乡规划是政府调控空间资源、指导经济发展和保障公众利益的重要公共政策,面临多元化的利益诉求。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追求眼前利益和局部利益,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擅自变更规划,违规调整用地性质、容积率等规划控制指标;一些不法开发商追求利益最大化,违反规划许可进行建设;还有个别有规划审批权的干部以各种理由拖延项目审批甚至玩忽职守,搞权钱交易等。针对这些问题,一要规范规划管理。对城乡规划特别是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性质和容积率调整必须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有效杜绝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切实提高城乡规划的科学性,加强城乡规划与相关领域规划特别是城市近期建设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的协调和衔接,从源头上避免和减少修改调整城乡规划。二要强化规划实施监督。结合省人大开展规划执法检查,进一步完善城乡规划监督机制和管控手段,认真落实定期向人大报告规划执行情况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等规划备案制度落实情况,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抓紧建立城乡规划督察员和规划实施责任追究制度,加强规划实施事前、事中监督和责任追究,加强上级对下级规划实施的监督,全方位推行阳光规划,广泛接受公众监督。三要完善风险防控机制。重点对城乡规划许可和审批管理流程的风险点进行逐项归纳,对易于产生腐败和渎职的关键环节制定严密的工作程序、办结时限和防范制度,切实防控规划管理廉政风险。
第二、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方面。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切实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拥护。目前,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总体上是健康有序的,省委、省政府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给予充分肯定。但在项目建设和分配管理中仍然存在部分项目违规评标、定标、虚假招标以及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违规享受保障房政策等情况。根据2013年审计数据,全省共发现挤占、挪用和浪费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2832万元,共有3224户家庭不符合保障条件、694户保障对象重复享受住房保障,之所以出现这些问题,很大程度上与滋生的腐败有关,必须加强规范治理,堵塞漏洞,真正把这一民生工程建成民心工程。一要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按规定权限进行项目审批,精心勘察设计和施工,认真做好竣工验收和项目交付。二要建立保障房资格联合审查机制。住房保障、民政、工商、税务等部门密切配合、协同工作,提高审查的准确性。三要全面实施信息公开。做到及时向社会公开保障房建设计划、项目情况、分配政策、分配对象、分配房源等“十公开”,严格落实省辖市“三审两公示”和县(市)“两审两公示”制度,杜绝暗箱操作、分配不公现象发生。
第三、建筑市场监管方面。工程建设领域涉及环节多,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等招标投标、质量安全监管等方面滋生腐败风险较大,如一些领导干部干预和插手工程招标投标、规避招标、明招暗定、肢解工程等现象时有发生,竣工验收、质量监督、安全监管等环节依然存在审核把关不严、监管不力、勒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现象。针对这些问题,一要切实加强招投标监管。重点是健全部门联动和闭合管理机制,建立省、市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信息平台,实现“四库联动”、市场与现场联动、动态监管与信用评价联动、评价结果与招标投标联动,做到招投标活动和工程建设管理远程实时查询、管理、监督。加强工程项目标后全程监管,及时发现业主肢解工程、强行分包、拖欠工程款等违规行为和施工企业串通投标、挂靠借用资质等违法活动。积极推行电子招投标,实行招标信息、招标条件、评标办法、中标结果、评标专家评审意见以及监督举报电话“六公开”,预防滋生腐败。二要强化对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管。要在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度、强化企业质量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同时,加强对工程质量监管部门的监管,加强对相关从业人员的责任教育、廉政教育,坚决杜绝质量安全监督环节出现权钱交易、权力寻租、失职渎职等问题,绝不能再有类似“瘦身钢筋”问题的发生。
第四、房地产管理方面。房地产行业关联度高,涉及范围广,牵涉的权力环节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目前,全省房地产市场秩序总体上比较规范有序,但一些商品房开发项目仍存在预售许可不规范、违规变更规划条件以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不统一等问题,容易滋生腐败。针对这些问题,一要规范商品房预售监管。严格执行规划批准条件,对少批多建、违反土地、规划和施工许可的商品房开发项目,一律不得办理预售许可。全面公开房地产交易与登记办事程序和办事结果,推行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订和备案制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二要严格市场准入和清出管理。严格执行开发项目资本金制度和竣工验收制度,加快完善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制度,对违规开发经营、侵害群众权益的各类企业,坚决清除出河南市场!三要进一步规范房屋征收。随着城镇化推进,尤其是旧城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步伐不断加快,房屋征收滋生腐败的风险越来越大。要加强前期调查,真实摸清征收房屋实际情况,以公示公证和审查审核作为安置补偿的依据。规范决策程序,防止乱开政策口子,落实房屋征收信息公开,确保补偿标准统一,堵塞滋生腐败漏洞。
第五、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住房公积金是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的专项资金,涉及千家万户,确保资金安全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目前,我省住房公积金监管总体上是安全的,但随着住房公积金规模不断扩大,管理运作日趋复杂,风险隐患不断积累,主要表现为违规转存资金、违规发放贷款、内部人员贪污以及工作失职渎职等。针对这些问题,一要强化制度建设。抓紧出台和严格落实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核算等业务规范,建立重大事项报备制度和决策责任追究等管理制度,强化关键岗位设置不相容和任职回避等岗位制衡机制,实现以制度管人、管权、管钱。二要改进监管方式。利用开展行业专家内审、加强信息化防控能力、开通12329服务热线等多种方式,加强内部控制和外部监管,建立监管长效机制。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从今年8月起到明年6月,部里将对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各地要抓好协调配合和检查落实。三要继续加强教育培训。提高行业从业人员素质和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思想防线。
(二)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用制度防腐具有稳定性、长期性、根本性。加强制度建设,可以起到教育警示、约束权力、预防腐败、保护干部的作用。要用制度管权,形成不敢腐也不能腐的有效机制。
一要进一步完善集体决策制度。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许多工作都是当地的重点工作,很多建设项目都是当地重大建设项目,需要动用大量建设资金。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集体决策制度,将重大建设项目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纳入“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范围,并结合工作实际,细化量化标准,完善配套制度和监管措施,形成议事有规则、决策有依据、执行有标准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一方面提高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另一方面有效预防腐败的滋生。在这方面,不能掉以轻心、麻痹大意,避免工程上马、干部下马的现象发生。
二要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为规范制约权力运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对全系统重点领域的防控廉政风险制度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去年以来,省厅在查找行业廉政风险基础上,分析梳理出24个制度建设漏洞,提出三年内研究制定28项制度建设规划,包括城市规划区建设用地性质变更审批和监督检查办法、城乡规划管理廉政风险防控办法、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等制度建设规划。这些制度规划与部里提出的制度建设要求互相衔接、相互补充。目前,《关于进一步规范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等6项制度已制订出台,其余制度建设正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在部里和省厅出台的相关政策制度的基础上,细化制度措施,逐步建立全系统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
三要强化制度落实。制度的作用关键在落实。目前,全系统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正在逐步建立完善,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抓好这些制度的贯彻落实,及时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意见和配套措施。尤其是系统内各部门、各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要切实发挥好监督职责,重点抓好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强化监督制约、堵塞制度漏洞,把权力运行充分暴露在“阳光”之下,逐步在全系统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不断筑牢反腐倡廉的制度防线。
(三)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涉及行政审批较多,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房地产开发、市政、园林绿化等企业资质以及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等。从目前情况看,审批事项仍比较繁琐,程序复杂,周期过长,群众对此意见很多。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不仅能激发市场活力,还能减少权力寻租空间,从源头上降低腐败发生的风险。
一要推进简政放权。简政放权不仅是深化改革、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降低交易成本的“当头炮”,也是减少权力寻租、防治腐败的“釜底抽薪”之策,还是保护干部的有效举措。新一届中央政府成立以来,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取消和下放了一大批审批事项,省政府也取消下放了112项审批事项。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对要求取消和下放的审批事项,坚决取消下放,不能以备案、核准等名义进行变相审批,杜绝设置市场壁垒。目前,省厅正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梳理职权目录,明确职责范围,为推进以“负面清单”管理为重点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打基础。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秉持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政府部门“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厘清职权目录,规范权责范围和办事依据、办事流程,杜绝不作为、乱作为,降低腐败风险。
二要实行“一站式”审批。程序繁琐、效率低下,为权力寻租、滋生腐败提供了土壤。一些建筑施工、勘察设计、房地产、园林绿化等企业强烈反映资质申报要件太多,外省进豫备案程序繁琐,要求一个项目一备案,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必须从优化发展环境、维护公平正义和打造服务政府的要求出发,全面推进“一站式”审批,严格执行“一个窗口对外、一枚印章审批”,加快行政审批电子化改革,推广网上申报和评审,逐步实现行政审批事项全过程电子监控,减少人为裁量、拖沓推诿,杜绝以权谋私。
三要做到放管结合。简政放权绝不是一放了之,事中事后的监管必须跟上,做到放管结合。对国家和省里下放的审批事项,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根据工作职责,主动承接,决不能出现“断档”。只要属于职责范围的,必须强化市场监管,决不能留有监管盲区,为权力寻租、以权谋私创造条件。日前,省厅已下发通知,改革非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发包方式,非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自主决定是否进行招标发包、是否进入有形市场开展工程交易活动,由建设单位对项目设计、施工等承担相应责任。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招标投标监管机构要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维护各方权益和市场秩序。
三、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努力形成推进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强大合力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上强调指出,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很重要的方面是厘清责任、落实责任,狠抓主体责任和责任主体。6月30日,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作出安排部署。7月22日,省委印发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对落实“两个责任”提出明确要求。郭庚茂书记强调,要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落实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的一项重要整改措施,作为全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项重要工作来抓。8月3日,郭书记在《人民日报》发表的题为《把主体责任扛稳、抓牢、做实》署名文章中提出,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切实把主体责任扛稳、抓牢、做实,坚定不移推进反腐倡廉建设。8月12日,省纪委书记尹晋华对落实“两个责任”进行了宣讲,提出党委(党组)的7项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6项监督责任,要求各级各部门强化看齐意识、担当意识、传导意识、追责意识,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推动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一)落实“两个责任”,要求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党委(党组)认真履行好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直接关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成效。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党委(党组)作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既是领导主体、落实主体,也是工作主体、推进主体,必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切实履行组织领导之责,及时对本单位、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部署、推动落实,有腐必惩、有贪必肃;要切实履行维护党纪之责,坚决维护和执行党的各项纪律,始终同中央和省委保持高度一致;要切实履行作风建设之责,坚决反对歪风邪气,大力弘扬清风正气,坚决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和全系统和谐稳定;要切实履行防治腐败之责,强化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体系,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铲除系统内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要切实履行教育管理之责,坚持从严教育、从严选拔、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党员干部,践行“三严三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要切实履行支持保障之责,为执纪执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提供有利条件,创造良好环境。
(二)落实“两个责任”,要求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把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重要职责、分内之事,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围绕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中提出的履行领导责任、强化监督检查等六项责任,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抓党风廉政建设与抓业务工作放在同等重要位置,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做到常研究、常部署、抓具体、具体抓。同时,督导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管好自己、管好家人、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要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带头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切实发挥表率作用。
(三)落实“两个责任”,要求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履行好领导班子集体领导责任和分管工作领导责任。有权就有责,权责要对等。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各级党委(党组)班子成员既要认真履行集体领导责任,还要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承担主体责任,履行“一岗双责”。系统内各单位、各部门党委(党组)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好集体领导责任,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着力打造团结奋进、执行有力的领导班子。要对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肩负起主体责任,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分管工作,制定岗位责任,层层分解任务,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责任就担当到哪里。要教育引导分管部门和单位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抵制不正之风,清白做人,踏实做事,形成层层传导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作出示范、层层厉行监督的良好局面。
(四)落实“两个责任”,要求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纪委(纪检组)认真履行好监督责任。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的纪委(纪检组)要明确工作定位,积极协助驻在单位党委(党组)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出好主意,当好参谋;要持之以恒地紧盯“四风”问题不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狠抓“小金库”等专项治理,防止节假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不断提高执纪监督问责的实效性、威慑力;要坚决惩治腐败,以零容忍态度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震慑一批,形成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要围绕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提高履职能力,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真正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
在此,我要特别强调作风建设问题。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队伍庞大,联系面广,人员结构复杂,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政治思想觉悟和自我要求高低不一,必须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在全系统形成风清气正、廉洁高效的工作氛围,坚决杜绝跑、要、送等不良风气。从现在起,系统内各单位、各部门到省厅办事或厅里人员到地方调研检查等,一律不得赠送收受土特产、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要进一步纯洁上下级关系和同志友谊。要按照廉洁从政有关要求,系统内工作人员一律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违规经商办企业,干预和插手企业经营活动。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同志们都不是生活在真空之中,都有七情六欲和人情往来,但是人情之中要有原则、交往当中要讲政治、交友当中要有底线,要谨慎交友、从善交友、择廉交友,这样才不会为人情所累,才能心无旁骛地投身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改革发展之中。
同志们,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任务日益艰巨繁重,深入推进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义突出,责任重大。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持续深入推进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努力营造团结奋进、干事创业、清正廉洁的良好风气,为加快“四个河南”建设、为中原在实现中国梦的征程上更出彩做出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