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夏季环卫作业和垃圾处理场运营管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07-09 00:00 来源:网络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加强夏季环卫作业和垃圾处理场

运营管理工作的通知

 

豫建城〔2014〕37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城市管理(执法)局:

夏季是安全事故管理多发期、高发期,高温、暴雨等极端恶劣天气给环卫作业和垃圾处理场管理带来不利影响。为了加强夏季环卫作业和垃圾处理场运营管理,保障环卫工人安全,确保环卫作业、垃圾处理场安全稳定运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夏季安全作业。各市、县环卫行业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夏季环卫作业管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召开专题会议,完善管理措施,制定应急预案。要加大督导巡查力度,环卫主管部门领导要深入环卫作业、垃圾处理场一线,全面开展夏季管理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杜绝环卫作业、垃圾处理事故发生。

二、完善防护措施。各市、县环卫行业管理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做好汛期物资储备,及时给环卫工人发放夏季高温补贴和防暑降温用品;组织开展夏季防暑降温、防暴雨雷电等专题教育,提高环卫工人自我防范能力;要给环卫工人足额配发清扫作业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环卫工人作业必须穿带有反光标识的工作服。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避开人流、车流高峰期和高温、暴雨、雷电等恶劣天气;严格规范环卫工人清扫方式,落实多人联合作业,作业路段要设置警示标牌标志,保证环卫工人人身安全;加快环卫作业班房(环卫爱心驿站、环卫之家)建设,完善环卫工人的工作休息场所。

三、积极改善工作和生活条件。各市、县环卫行业管理部门要组织沿街单位、商店、企业门口为环卫工人提供遮风避雨、休息喝水、降温避暑场所,开展形式多样的慰问环卫工人活动。积极协调辖区学校,为环卫工人的子女入学创造条件。将环卫工人优先纳入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方案,解决环卫工人住房困难。组织为环卫工人开展身体健康体检,保障环卫工人身体健康。

四、提高机械化清扫率。各城市要认真落实《河南省蓝天工程行动计划》(豫政〔2014〕32号)要求,增加清扫车辆,逐年提高道路机扫率,减轻环卫工人劳动强度。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安阳、新乡、焦作、许昌、三门峡9个城市,到2014年底建成区主要车行道机扫率达到50%以上,到2015年建成区快速路以及主、次干道机械清扫率达到80%以上。到2017年9个城市建成区快速路以及主、次干道全面实现机械清扫;其他省辖市建成区力争达到90%以上。使道路机械化清扫作业方式成为主流。

五、做好垃圾处理场运营管理。垃圾处理场运营管理单位严格按照单元、分层方式规范作业。针对夏季气温高、雨水多等特点,每日做到及时摊平压实、消杀灭蝇、覆盖黄土,适当增加消毒次数,增大用药剂量。重点加强防渗层、截洪沟、拦洪坝、垃圾坝等设施管理,保证垃圾处理设施汛期安全稳定运营。垃圾渗滤液要及时进行处理,减少渗滤液收集池存水量,避免出现环境污染事件。要加强规章制度建设、运行资料管理和人员培训,提高运营管理水平。

六、组织开展检查指导。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环卫行业管理部门接到本通知后,要立即组织对所辖县(市)、区环卫作业和垃圾处理运营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于7月20日前将检查情况上报省厅城建处。

联系人:赵镇涵  张忠   联系电话:68080856

 

                              201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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