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
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养老
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豫建设标〔2014〕25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国土资源局、民政局、老龄办:
为更好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切实做好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工作,加快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六个老有”的工作目标,促进我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建标〔2014〕2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要加快建立健全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制度,部署落实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情况统计制度,并将该项工作进展情况于每年3月、6月、9月、12月的1日前报送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全年工作总结于每年12月1日前报送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
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确定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工作负责处室及联系人,并填写《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工作联系表》(见附件1),于2014年6月30日前报送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
联系人:李秀兰 杨 明
邮 箱:hnsdez@126.com
电 话:0371-66286810
传 真:0371-66247983
邮 编:450014
地 址:郑州市金水路102号
附件:1.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工作联系表
2.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
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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