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4年度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工作计划的通知

时间:2014-05-28 00:00 来源:网络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印发2014年度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

教育纲要》工作计划的通知

 

豫建〔2014〕66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

    现将《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4年度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4年5月26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4年度

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工作计划

 

    为深入宣贯《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大力推进社会化消防工作进程,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按照《河南省2014年度〈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实施计划》,特制定本年度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大力开展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增强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全面提升消防安全意识和能力,不断夯实消防安全基础,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以及在建工程项目部、城市公园和风景名胜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建立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二)2014年度开展以下活动:

    1. 对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和教育进行一次安排部署;

    2. 制定一套灭火逃生应急预案和宣传培训计划;

    3. 对单位员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

    4. 在人员密集场所位置设置消防安全“三提示”;

    . 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建立一处以上消防宣传阵地;

    6. 开展一次居民燃气使用安全教育;

    7. 对住宅小区保持消防通道畅通进行一次专题消防教育;

    8. 重点组织一次灭火应急疏散演练。

    (三)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加强对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城市燃气企业、物业服务企业、风景名胜区经营管理单位和城市公园绿地管理单位等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监督指导,定期进行督查考评。

    三、职责分工

    厅办公室及服务中心负责机关及厅直属单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督促检查;

    城乡规划处负责风景名胜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督促检查;

    房地产市场监管处负责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督促检查;

    建筑管理处负责房屋建筑工程工地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督促检查;

    城市建设处负责市政公用服务行业、市政公用工程工地、城市公园,特别是燃气行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督促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认识消防安全和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强化组织领导,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年度工作和责任目标,与本地、本系统的主要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评。

    (二)认真研判,加强指导。要积极结合自身工作特点,研究评估消防安全形势,制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做好日常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

    (三)常态督导,落实责任。各地要加强本地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与先进评选挂钩,奖优罚劣,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各地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将列入今年全省年度安全考核主要内容。

 

 

 

2014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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