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统计城建
(相关)专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信息的通知
豫建人教〔2014〕9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厅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高级专业人才专业、技术优势,服务河南建设大局,经研究,决定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内统计城建(相关)专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人员信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在我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企、事业单位工作,取得了城建(相关)专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并被聘任相应职务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二、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恪守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
(二)长期从事建设工程专业工作,精通本专业领域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明确、稳定的专业方向和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具有城建(相关)专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学术造诣深厚,在同行专家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为群众所公认,是本专业的学术、技术带头人。
三、专业
建设工程专业分为:科研、勘察、设计、规划、施工、监理、风景园林、建设管理、房地产开发、质量安全监督、工程质量检测、标准定额、工程技术管理、工程咨询、测绘。
四、有关要求
由单位填写《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城建(相关)专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登记表》(附表1)和主管部门汇总本系统填写《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城建(相关)专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统计汇总表》(附表2)纸质各1份和电子版,纸质表需加盖单位公章和主管部门公章,于4月1日前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教育处。
表格下载请登陆“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 网(www.hnjs.gov.cn)“文件通知”栏目。
联系电话:68085256,68080817(传真)
联 系 人:孙孔鹤
电子邮箱:hnsjstrjc@163.com
附件:1. 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城建(相关)专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登记表
2. 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城建(相关)专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统计汇总表
2014年3月11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