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4年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对外开放工作专项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4-02-18 00:00 来源:网络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印发《2014年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

对外开放工作专项方案》的通知

 

豫建〔2014〕16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厅机关各处(室):

    现将《2014年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对外开放工作专项方案》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4年2月17日 

      

2014年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

对外开放工作专项方案

 

    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之年。实施三大国家战略规划、打造“四个河南”建设是省委省政府确立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给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提供了发展机遇。为进一步提升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对外开放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2014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对外开放工作,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城镇化会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实施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开放带动战略,围绕服务和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三大国家战略规划实施,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把扩大开放贯穿住房城乡建设全过程,全面提升城乡规划水平,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在重点领域开放创新有新突破,增强住房城乡建设发展动力,强化对全省经济社会承载支撑作用,努力打造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开放发展升级版。

    二、工作重点

    (一)持续深化对外开放。以服务和推进新型城镇化为主线,坚持改革创新发展理念,全面深化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对外开放,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放开市场准入,消除妨碍公平竞争壁垒,创新建设管理方式,激发对外开放动力、市场活力,着力解决城镇化进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快全省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更好的服务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

    (二)开放住房城乡建设市场。一开放城市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建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城市基础设施市场投融资体制,全面放开市政公用事业投资、建设和运营市场,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使各类投资主体依法平等进入市场。通过超前谋划储备组织一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提升城市道路路网效能,加快推进城市供水、燃气、供热、地下排水等管网建设和改造,增加污水和垃圾处理能力,增强城市基础设施综合承载能力;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健全完善财政补贴、价格调整机制,推进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二是开放建筑业市场。深化建筑业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推动已改制企业适时进行“二次股改”,增强内生动力;在城市轨道交通、住宅产业化等高端建筑领域,引导外省大型施工企业与我省企业联合,实现互利共赢;吸引境外国际知名建筑承包商采取合资合作方式,来我省开展项目管理以及工程总承包,提升我省工程项目管理和施工管理水平。开放勘察设计市场。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着力培育和引进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大型工程勘察设计企业,推动大型工程勘察设计企业掌握国际标准规范和通行规则,提升我省建筑设计整体水平。四是开放城乡规划编制市场。除国家规定不得由境外规划编制单位承担和涉密的城乡规划项目外,全面开放城乡规划各层次规划编制市场。五是开放棚户区改造市场。按照“九个结合”的思路,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2014年计划改造棚户区46万户,全省形成庞大的建筑、基础设施建设市场,为开发商、投资商提供发展投资空间。六是推动村镇建设市场开放。围绕中心镇综合承载能力建设,加大项目招商推介力度,开展项目专题对接运作,建立完善多层次、多元化的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体系,鼓励社会资本进入中心镇基础设施建设和住房建设。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美丽宜居小镇、村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以及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发展,促进特色经济和乡村旅游健康发展。

    (三)进一步深化城建投融资创新。一是吸引民间资本投资探索建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透明规范的城市建设机制,研究制定政府采购服务指导性目录,政府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购买公共服务,积极吸引民间投资主体参与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二是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抓住中央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机遇,鼓励各地政府适时发行市政债券,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利用我省开展永续债券、县(市)城投集合债券和债贷统筹试点,加快项目准备、整合包装,积极向有关主管部门申报,通过市场化融资加大城市建设投资力度;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探索和建立城市基础设施政策性金融机构;鼓励发展基础设施产业投资基金、信托、保险资金、资产证券化、融资租赁、股权转让等多种融资方式;支持各类城建、投资企业上市融资,稳步扩大IPO融资规模;发挥省、市、县三级投融资平台作用,重点发挥省级投融资主体的“统贷统还”作用,按照市场化原则对资源重组整合,增强融资平台参与市场生存能力。

    (四)办好三项重大活动。一是配合与省工信厅举办好绿色建材承接产业转移活动。二是承办全省住房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及住房建设项目对接活动。三是继续与省政府金融办合作,举办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银企对接会。为办好三项重大活动,重点围绕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旧城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和棚户区改造,以及产业集聚区、商务中心区、特色商业区建设等,加强项目储备和包装,通过开展专业、专项、专题招商对接,招大引强投资合作方,提升对外开放水平,提升对外影响力。

    (五)加快“走出去”开拓市场步伐。一是做实国内,走向国际。支持建筑企业做大做强、做精做专,鼓励骨干企业强强联合,培育专业企业以特色占领国内市场。发挥政府职能作用,有计划有组织向境外推介包装我省建筑企业,鼓励大型建筑企业到东南亚、非洲、西亚和拉美地区,参与公共建筑、住宅、学校等工程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变建筑劳务输出大省为建筑工程承包输出大省。二是加强与央企合作。重点做好与中建七局开展推进绿色建筑发展战略合作,制定建筑工业化地方标准,促成与各地政府共同实施建筑产品工业化生产、标准化施工,规模化应用。三是开展国际合作交流。积极推进鹤璧、济源两市中美绿色低碳示范项目实施,加强与美国能源基金会、世界自然基金会等机构的项目合作;适时举办中德、中美、中加绿色低碳项目技术巡回演讲、专题宣传和研讨交流互访。开展中德被动房、中加木结构国际合作项目示范,学习借鉴德国被动式低能耗建筑的设计理念和技术,开展被动式低能耗建筑试点示范,减少或不用化石能源,通过采取高效的节能措施,提高建筑物自身性能,实现低能耗。开展政策咨询,完善标准体系,通过系列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学习引进德国等国家的先进理念,开发相应的技术路线和改造方案,编制相应标准,培养能源服务机构,持续推动我省的节能改造工作。学习借鉴德国、荷兰等先进国家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建筑垃圾资源化技术,推广清洁能源和原料,提高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处理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厅成立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协商机制,研究解决对外开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市、县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完善工作机制,落实领导责任,推进对外开放工作。

    (二)注重工作实效。围绕我省三大战略规划实施、新型城镇化发展,把握机遇,突出重点,统筹推进,从制约经济社会发展最突出的问题做起,从老百姓最期盼的领域做起,倒排工作时间表,加大工作推进力度,跟踪落实工作实效,用足国家政策,积极大胆探索,最大限度释放改革红利。

    (三)优化开放环境。坚持先规划、后建设,深化行政审批和行政管理方式改革,开辟“绿色通道”,实施“贴身服务”,做到办理事项内容、程序和结果公开,提高行政服务效率。加强和完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建设,通过信用管理、日常监督等手段,强化市场管理,严格市场准入退出机制,维护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秩序。

    (四)完善政策配套。逐步建立透明规范的对外招商管理办法,维护公平竞争环境。在项目建设土地使用、基础设施项目投融资、市政公用领域价格调整机制方面,会同发改委、财政、国土、金融办、人民银行和银监会等部门研究制定支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对外开放的政策措施,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城镇基础设施、城镇化建设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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