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
2013年房地产统计年报上报工作的函》
(建房综函〔2013〕063号)的通知
豫建房管〔2014〕3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房地产管理局(中心),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局)、规划局: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2013年房地产统计年报上报工作的函》(建房综函〔2013〕063号)转发给你们,并就2013年度房地产统计报表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3年度统计年报由房屋登记情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情况、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情况和房屋概况等4张报表组成,其中对《房屋登记情况》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情况》进行了修订,新增设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情况》,《房屋概况》按原表执行,请各市按照文件要求上报填写并上报分析报告(表样电子版和汇总模板请登陆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hnjs.gov.cn“文件通知”栏目下载)。
二、2013年度统计年报中《房屋登记情况》、《房屋概况》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情况》由各市房地产管理局(中心)统一汇总上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情况》由各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汇总上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三、各市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文件统计口径和填报要求,将每张报表具体落实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认真做好报表的填报、收集、审核和汇总工作,确保统计数据质量,并按时上报。
各市主管部门应于2013年1月24日前将房地产统计联络员报我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四、各省辖市、省直管县主管部门将本地区全部数据汇总后上报,并与2012年度统计数据进行对比(如需2012年度汇总数据请与省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联系),对变动较大的指标要书面说明原因,报送的统计报表应有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各市应于2014年2月28日前将统计报表汇总表(包括电子文档和书面报表、分析报告)一式二份报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统计报表实施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联系。
六、联系人及电话
姜鹏飞 0371-68080863(房屋概况)
李妍妍 0371-68080862(房屋登记情况)
方 华 0371-68080862(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情况)
刘建飞 0371-6808086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情况)
传 真:0371-68080861
电子信箱:hnfdcxxw@163.com。
附件:1. 房地产统计联络员报名表
2.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2013年房地产统计年报上报工作的函》(建房综函〔2013〕063号)
附件1
单位名称(公章):
注:1. 房地产统计联络员具体负责组织本单位(包括所辖县、市)房地产统计报表制度的实施,按照职责分工按时将房地产统计报表汇总上报。
2. 报名表加盖公章后于2014年1月24日前报我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传真:0371-68080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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