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召开
全省住房城乡建设暨棚户区改造工作会议和
党风廉政 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的通知
豫建〔2014〕3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定于2014年1月10日在郑州召开全省住房城乡建设暨棚户区改造工作会议和党风廉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相关会议精神,总结2013年工作,分析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安排部署2014年工作,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向省政府递交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
二、会议地点
郑州黄河迎宾馆(郑州市惠济区迎宾路1号,0371—66778888)
三、会议时间、参加人员
(一)全省住房城乡建设暨棚户区改造工作会议
时 间:1月10日上午8时30分
地 点:黄河迎宾馆迎宾会堂
参会人员: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建设、规划、城管、园林、市政、公用事业、行政执法、房管、住房公积金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1人);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主要负责人(1人);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含改制单位)主要负责人(1人)。
河南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第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河南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四建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五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六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河南七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安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负责人。
(二)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党风廉政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
时 间:1月10日14时30分
地 点:黄河迎宾馆迎宾会堂
参会人员:
各省辖市建设、规划、城管、园林、市政、公用事业、行政执法、房管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1人)、纪检书记(组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省直管县(市)建设、规划、城管、园林、市政、公用事业、行政执法、住房保障、住房公积金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1人);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主要负责人(1人);
河南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第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河南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四建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五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六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河南七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安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负责人;
厅机关全体人员,厅属各单位班子成员,改制单位主要负责人(1人)。
四、报到方式
参加1月10日全天会议的代表请于1月9日15时到18时在黄河迎宾馆10号楼报到。
参加1月10日下午会议的各省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纪检书记(组长)请于1月10日14时前在黄河迎宾馆迎宾会堂签到。
五、有关事项
(一)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全省住房城乡建设暨棚户区改造工作预备会议(时间:1月9日19时30分,地点:黄河迎宾馆迎宾会堂中一会议室)。
(二)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邀请所在省辖市和县(市)分管副市长、副县(市)长参会,如不能参会请向省政府刘世伟副秘书长请假,并将未能参会情况书面报省政府办公厅五处;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单位主要领导要确保到会,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会的必须事先向省厅书面请假。
(三)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负责统计上报本市、县(市)范围内所有参会人员名单,于1月8日17时前将参会回执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四)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人员范围参加会议,报到时带身份证,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组织集中乘车。
(五)驻郑单位参会人员不安排住宿。
联系人:赵立新 包键刚
电 话:0371—68080809 68080811
传 真:0371—68080810 69523976
附件:1.参会回执
2014年1月8日
附件1
参 会 回 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