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督查的通知
各省辖市住建局(委):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增强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单位的安全生产意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省厅决定5月27日至6月2日在对部分城市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督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督查地市
郑州市、洛阳市、平顶山市、周口市、驻马店市、濮阳市。
二、督查范围
(一)督查地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监管情况;
(二)督查施工企业及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包括重点工程,开发区工程等)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三)督查2010年下半年以来发生事故的地市企业及施工项目工程。
三、督查方式
此次督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检查施工现场。
(一)听取省辖市住建局(委)及所查施工企业今年以来安全生产开展情况汇报,查阅工作开展相关资料。
(二)查阅施工企业、施工项目、项目监理部、安全管理资料。
(三)检查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四、督查内容
(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1、对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情况。
2、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及安全生产事故查处情况。
3、所辖县(市、区)开展层级监督情况。
4、以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为重点的专项治理情况。
5、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情况。
6、建筑起重设备产权备案、安拆告知、使用登记管理情况。
7、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
(二)建筑施工企业
1、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布置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2、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人员的配备情况
3、建筑起重设备管理情况
4、对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审核审批制度建立落实情况
5、对本企业承担工程项目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
6、重大危险源及重大隐患登记建档、整改、复查销案情况。
7、本企业安全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情况。
(三)在建工程项目
1、承建的工程项目是否进行安全措施备案和办理施工许可证。
2、总、分包单位是否存在超资质或无资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承接工程情况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3、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4、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审批及组织实施情况。
5、施工项目安全隐患排查、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
6、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 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是否经过专家论证情况,及模板支撑系统检查验收情况。
7、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及消防工作情况。
8、开办农民工夜校及运行管理情况。
9、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情况。
(四)监理单位
1、有无成立项目监理部和总监任命文件。
2、总监和监理人员持证上岗和人员职责情况。
3、是否针对工程实际编制监理规划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4、对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方案是否认真审核及旁站监理。
5、对总、分包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起重机械安拆方案及有关人员持证情况是否认真审核。
6、对项目中的安全隐患督促整改、反馈、复查落实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各省辖市住建局(委)要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迎检准备。受检各辖市住建局(委)、企业项目部要写出书面汇报材料。
(二)受检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总监、建设单位现场负责人及项目技术负责人、电器、设备负责人、安全员、资料员必须到场迎检,并准备好项目部、监理部安全管理资料。
(三)对此次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边查边改的原则立即进行整改,安全隐患严重的必须停工整改,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跟踪监督,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四)此次督查情况将在全省进行通报,存在严重问题的企业和工程项目及对安全隐患久拖不改,整改不积极企业、项目或个人,省厅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其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个人职业资格证件进行严肃处理,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对社会公示。
督查市地和分组情况(见附件)。
附件:安全督查分组情况
二O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
安全督查分组情况
第一组:郑州市、濮阳市
组 长:陈子培 河南省建设安全监督总站副站长
成 员:杜 军 开封市安监站工程师
李 刚 郑州市一建集团安全部部长
第二组:周口市、驻马店市
组 长:李士平 河南省建设安全监督总站高级工程师
成 员:董海法 许昌市安监站工程师
张铁闯 河南国基建设集团安全部部长
第三组:平顶山市、洛阳市
组 长:熊 琰 河南省建设安全监督总站高级工程师
成 员:潘宜建 河南省建设安全监督总站高级工程师
王 林 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安全总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