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
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质量年活动的通知
豫建墙〔2011〕8号
各省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各有关单位:
“十一五”期间我省墙改工作实现了跨跃式发展,新型墙材生产比例、应用比例有了很大提高,但新型墙材质量不稳定,工程应用不规范的现象也时有发生。为了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强化质量意识,促进产品优化升级,提高生产应用水平,保证建筑工程质量,省厅决定开展新型墙材产品质量年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新型墙材产品质量年活动的意义
新型墙材质量是确保建筑工程质量的重要前题,是促进建筑节能,改善建筑结构体系的重要基础。近几年来,国家和我省制定了一系列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工程应用和节能建筑的技术标准规范,使我省新型墙材生产应用提高到了一个新水平。到2010年末我省拥有新型墙材企业1600多家,总生产能力达800亿块标砖,应用比例达98%,形成了一个创造就业岗位10万人、实现产值90亿元、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显著的新兴产业,为中原经济区建设和河南振兴作出了重要贡献。与此同时,新型墙材行业发展粗放、品牌意识不强、少数产品质量不稳定、施工现场监管不到位等问题日益突出,如不能引起高度重视,做到未雨绸缪、防微杜渐,新型墙材发展应用前景堪忧,对我省来之不易的墙改工作局面造成不利影响。为此,省厅决定2011年为全省新型墙材产品质量年,通过开展一系列以提高产品质量为主题的活动,从而达到“质量稳,结构优、品牌响,使用广”的目的,为“十二五” 新型墙材行业的进一步发展壮大奠定基础。
二、新型墙材产品质量年活动内容
1.开展新型墙材产品质量抽查活动。省厅组织对全省烧结制品质量进行抽查,抽查结果向社会公布。各市县要针对本地新型墙材的具体情况,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监督检查活动。
2.开展新型墙材名优产品评选活动。省厅委托省墙体材料行业协会具体实施。获得称号的企业,将享受省有关政策和资金扶持。
3.开展新型墙材应用现场检查活动。此活动在由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统一领导下,由墙改办和质监站联合进行。主要检查工程现场是否使用不合格的墙材产品,新型墙材是否经省、市墙改部门确认并持有“河南省新型墙体材料确认书”,新型墙材施工是否按标准规范进行,是否采取了防裂措施等。
三、新型墙材产品质量年活动时间安排
1. 全省烧结制品质量抽查,于2011年5—8月开展。
2. 河南省新型墙材名优产品评选活动,于2011年5月开始申报,8月公布第一批名优产品。
3. 新型墙材应用检查活动,5—6月为各地自查阶段,7月—8为省厅抽查阶段,9月为通报结果阶段,10—11月为整改提高阶段。
四、新型墙材产品质量年活动的组织实施
本次活动按照“统一部署、分头实施、严格操作、注重实效”的原则进行。全省烧结制品质量抽查由河南省基本建设科学实验研究院具体实施,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委)和墙改办配合;河南省新型墙材名优产品评选活动,省厅委托省墙体材料行业协会具体实施;新型墙材应用检查活动,由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委)按照要求组织实施,省厅适时组织抽查。
五、有关要求
1.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委)及墙改办要高度重视“新型墙材产品质量活动”,切实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在人力、财力和交通等方面给予支持,确保这次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提高新型墙材生产应用水平,促进我省新型墙材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2.各省辖市墙改办要积极配合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制定新型墙材产品质量年活动的工作计划,并于5月底前报省厅。同时要建立工作机制,确定一名主管领导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3.省墙体材料行业协会、省基本建设科学实验研究院等有关单位要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改进工作作风,加强与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沟通协作,严格政策标准,保持廉洁自律,努力做好有关工作,保证产品评选和质量抽查结果公平、公正、真实、有效。
4.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局(委)及墙改办,要以开展产品质量年活动为契机,加强与媒体合作,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注意发现和培育先进典型,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墙改、重视质量的浓厚氛围。
联系人:金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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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一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