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做好对“进城菜农”服务的通知
豫建函〔2011〕117号
各省辖市、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为方便菜农进城售菜,保护其合法利益,按照上级要求,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对菜农进城售菜多一份理解、沟通和支持,努力为进城菜农提供便捷服务。尤其是全系统行政执法队伍要立足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及时疏导安置菜农在背街小巷及社区设置临时摊点,尽最大努力为菜农提供服务保障,严禁围堵菜农进城售菜以及变相收取费用,确保服务保障措施落实及时、到位。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