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报送
2011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年报的通知
豫建设标〔2011〕64号
各省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报送2011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办市〔2011〕74号)文件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我省2011度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凡2011年12月31日前持有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并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工商注册的企业,均须上报2011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
二、请各省辖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制度》要求,督促本市有关勘察设计企业认真做好2011年度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统计报表上报工作,并按照要求做好本市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统计数据的汇总,于2012年2月28日前将企业汇总资料报我厅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处。
三、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规定,2011年度勘察设计企业统计报表均应通过网络平台上报。企业数据网上上报截止时间为2012年2月24日。各企业应对本企业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四、2011年度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工作完成后,我厅将对全省各市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联 系 人:王贺轩
联系电话:0371—69523972
附件:1.工程勘察设计统讲报表制度
2.关于工程勘察设计统讲报表填报有关要求的说明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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