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预制混凝土拼装式塔机基础使用范围及有关要求的通知

时间:2011-08-08 00:00 来源:网络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对预制混凝土拼装式塔机基础使用范围

及有关要求的通知

 

豫建建〔2011〕51号

 

各省辖市、各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

    预制混凝土拼装式塔机基础自2010年5月份开始在我省郑郑州、焦作、安阳、商丘、周口5市进行使用试点,根据一年来的使用情况,结合新的行业标准,现就预制混凝土拼装式塔机基础的使用范围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预制混凝土拼装式塔机基础由原定在5个市使用扩大到可在全省范围内使用,此类基础在新扩展地区所适用的塔机型号仅限于额定起重力矩不过400KN·m的塔机。

    二、预制混凝土拼装式塔机基础的设计、制作、拼装、验收和使用维护应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其生产安装单位应切实加强各有关环节的管理,严格遵守工作程序和技术要求,严格过程监督和检查验收,确保材料质量、构配件质量、产品质量和安装质量。

    三、除使用区域范围调整外,豫建建〔2010〕53号文件的其他有关规定仍继续执行。

 

 

 

二○一一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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