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夏季垃圾处理场运营管理和环卫作业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1-06-09 00:00 来源:网络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做好夏季垃圾处理场运营管理和环卫

作业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

 

豫建城〔2011〕28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局(委):

    随着夏季的来临,垃圾处理场的运营管理将面临着蚊蝇多、臭味浓、作业难度大等诸多问题,也是环境事件及与周边居民矛盾纠纷易发时期。同时,高温天气的持续出现,也给道路清扫保洁和垃圾处置等环卫作业带来较大影响。为有效预防和控制环境突发事件以及环卫清扫保洁高温中暑事件发生,现就做好夏季垃圾处理场运营管理和环卫作业防暑降温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夏季环卫作业工作。随着夏季的到来,天气气温的不断升高,道路的清扫保洁、垃圾的收集运输、垃圾中转站和垃圾处理场的规范运营管理显得尤为重要。同时,夏季历来是各类事故的易发期、多发期,各城市要充分认识做好夏季环卫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对环卫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各级环卫行业管理部门要结合环卫作业的实际,制定环卫作业计划和预案,宣传防暑降温常识,认真研究制定高温中暑应急救援预案,根据季节特点和工作特性,做到早计划、早布置、早落实。

    二、加强垃圾处理场的运营管理。各城市要根据本地实际,足额拨付垃圾处理场运营经费,确保其规范运行管理,并进一步完善垃圾处理场夏季作业、雨季作业、防火防爆等作业预案。运营管理单位要加大垃圾处理场现场作业管理,垃圾摊平压实、消杀灭蝇、黄土覆盖等环节要做到标准规范;要适当增加每日消洒消毒次数,增大用药剂量;垃圾渗滤液要及时进行场内处理达标排放或外运处理,避免出现环境污染事件。

    三、认真落实防暑降温措施。各城市要结合环卫作业实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环卫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防暑降温用品,落实防暑降温措施。高温天气期间,各城市应适当调整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时间,增加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尽量避免高温时段作业。道路清扫保洁一线岗位要适当增加劳动作业中的职工轮休次数,缩短一次连续作业时间,避开中午烈日曝晒,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城市要认真落实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发布河南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豫劳社劳资〔2008〕6号)文件精神,提高用人单位劳动保护意识,及时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环卫工人高温补贴。

    四、组织开展检查和抽查工作。6月13日前,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环卫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对所辖县(市)垃圾处理场运营管理和环卫工人防暑降温工作的检查,重点对垃圾处理作业经费拨付、垃圾处理场各类作业预案编制与落实、垃圾处理现场作业与管理、环卫工人高温津贴发放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督促其整改到位。6月15日前,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要将本地的检查情况上报省厅城建处。省厅将适时对部分城市进行抽查。

    联 系 人:常庆生   陶鼎鼎

    联系电话:0371—68080856、68080857

 

 

 

二〇一一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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