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城乡规划局“四个强化”推进依法行政

时间:2015-02-02 00:00 来源:鹿邑规划局

  鹿邑县城乡规划局今年将从加强内部建设、严格行政审批、完善责任体系和强化法制宣传入手,实施阳光规划,加大依法行政透明度,从而维护城乡规划的严肃性、公正性和规范性。

  一是强化内部建设严格规章制度。严格督促和参与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加强干部监督工作;全面实行政务公开制度,按规定实施机关内部事务公开;定期检查阳光规划工程实行情况,落实三公示、三公布、一报告制度。

  二是强化行政审批明确办理流程。严把一证三书发放关,统一规范办理条件、申报材料、审批收费。明确内部办理流程,明确经办人、科长、分管副局长、局长各自在审批流程中的岗位、权限、程序和时限。

  三是强化责任体系健全责任追究。不断完善网格化管理模式,建立具体的责任体系,健全过错责任追究和行政不作为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各个科室、每个工作人员纵向的和横向的责权范围,使规划管理质量进一步提高,规划管理的严肃性、公正性、规范性得到进一步强化。

  四是强化法制宣传提高法律素养。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宣传力度,通过开展城乡规划法制宣传活动,强化规划人员法律意识,达到学以致用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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