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安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水平,实现城市规划编制和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近期,安阳市规划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等文件,制定了《安阳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暂行规定》。本着“保障城市公共空间、维护公共利益、提升城市品质”的原则,《暂行规定》对城市用地分类和建设用地适建范围、建筑间距、建筑退让、建筑高度、城市道路和交通公用设施、工程管线及市政公用设施、绿地等内容进行了控制。进一步建立宜居城市,创造良好城市环境,提供开放的公共空间,建立便捷、高效的交通体系,适当降低容积率,降低建筑密度,提高绿地率。
该《规定》先后向安阳市人大、市政协进行专题汇报,与安阳市住宅商会、房地产协会等进行座谈,并多次提交市规委会审议,广泛征求意见。经安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颁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