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落实“两个责任”是履行党章赋予职责的根本要求,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迫切需要,是对反腐败理念思路的重大创新,是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生动体现。
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落实“两个责任”活动,1月21日下午,鹿邑县城乡规划局邀请县纪委武萍常委和县纪委廉自办马廷俊主任为全局党员干部讲授怎样落实好“两个责任”一堂廉政党课。
在整个讲课过程中,武萍常委详细讲授了学习“两个责任”的重点内容和在实际工作中贯彻落实的具体要求,语言简练精辟、思路清晰条理、重点内容突出、落实要求具体,大家听后感到耳目一新。最后党组书记吕国进同志对下步更好的落实“两个责任”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是要深刻领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指出,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要承担监督责任。按照三次全会要求,坚决落实好“两个责任”,对于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推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就要求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党员干部要全面把握思想精髓,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二是要依法履职尽责。结合实际工作要求,我们在依法履职尽责的同时,局党组将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对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违纪走向违法,从而进一步树立廉洁从政的良好形象。
三是要加强督查。落实“两个责任”,关键看行动,根本在担当。每位党员干部要以实际行动落实“两个责任”,严于律己,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对此,局党组将不定期对该局党员领导干部和中层负责人在日常工作、生活中的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要通过监督检查,使该局每名党员干部大局观念明显增强、遵纪意识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明显转变,队伍素质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