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出台《平顶山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业务受理规范》

时间:2015-01-29 00:00 来源:平顶山市房地产管理中心

    近日平顶山市房管局出台《平顶山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业务受理规范》,明确了办理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申请使用的流程等内容,并公开承诺了各项业务的办理时限。《受理规范》首次明确了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更名过户、退房退款、业主信息更正、票据丢失补办等程序,并分别承诺了办理时限。

  按照《受理规范》的规定,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更名过户、信息更正、票据丢失补办、开发建设单位垫交、冲抵等业务承诺时限均为及时办理;房屋维修资金申请使用的承诺时限为分阶段即时办理;项目开户备案(建幢)和项目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交讫证明的承诺时限为两个工作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退房退款和灭失退款的承诺时限为15个工作日。

  对于广大业主关心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房管部门也专门进行了规范和说明。小区需要使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时,办理申请按以下流程进行:小区列出维修使用计划;初步制定维修方案(含具体招标方式、施工方法、价格、验收等);初步征询业主意见(是否能实现2/3以上同意,报请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获得初步意见);公示方案,实施业主表决(保留证据材料);各种项目材料报送至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2/3业主同意后把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请表报送至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同意批复后可以实施招标;中标结果报送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或报纸公告);施工单位进场,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向其拨付50%的款项;施工完毕,经业主方认可,验收合格,拨付剩余45%的款项;维修工程保修期满后,经业主方认可,无问题者,拨付最后5%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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