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月16日至2月16日,许昌市区第二批公共租赁住房(公租房、廉租房)开始接受申请。本次拟分配房源为市区、许昌县商品房小区配建项目,均为高层电梯房,共1219套(市区1099套、许昌县120套)。其中,市区136套位于“名门尚居”小区,210套位于“瑞贝卡•新天下”小区,57套位于“宏安•世纪宏城”小区,552套位于“空港新城”小区,144套位于“观澜佳苑”小区;许昌县拟分配的120套位于“金域湾”小区。
此次公租房分配面向无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内的市区住房困难家庭、在市区新就业及外来务工人员中的住房困难群体。申请人可向户籍地或现居住地社区领取《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填写完整后随同所需申请材料交至社区。目前,该市市区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即廉租住房)租金标准为1元/㎡•月(按使用面积计收);住房困难家庭(即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拟按同区位普通商品住房租金标准的60%进行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