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省政府下达许昌市保障性住房新开工建设任务15984套。其中:公租房2428套、棚户区改造安置房13556套;基本建成(竣工)8754套。针对省定目标任务,该市积极进行分解,明确了今年将新开工35个项目共16020套。其中:公租房9个项目2428套,棚户区改造26个项目13592套;安排基本建成10019套。
为确保完成今年的保障房建设任务,许昌市召开了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汇报会,对各县(市、区)2015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任务进行了明确,和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对所有项目按照确定的时间节点,制定台账,坚持实行督查通报制度。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全部纳入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严格履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建立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巡查制度,每季度召开建筑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标准化考核会议进行通报。严格施工过程监督,全面推行分户验收制度.对所有建成交付使用的保障性住房,竣工验收时,邀请业主代表参与,提高检查比例,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工程,不予竣工验收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