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棚改房严禁私自买卖 一经查实一律清退

时间:2015-01-21 00:00 来源:平顶山市房地产管理中心

    平顶山市自2011年启动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截至今年底,已改造和正在改造的棚户区改造项目83个、安置住房近4万套。通过几年来的棚户区改造,改善了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提升了居民生活水平。

  根据国家政策,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为住房保障的一种类型,仅用于保障拆迁安置家庭和本单位住房困难家庭,严禁按福利房向职工销售,严禁按商品房对外销售,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代理销售。违规购买该类房屋将无法保证交易安全,无法办理房屋产权。如发现有违规销售该类房屋的,可携带相关证据到市房管中心610室投诉、市住房办一经查实一律予以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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