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对全省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岗位
鉴定站进行复检考核的通知
豫建人教〔2012〕12号
各省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属各鉴定站:
为了进一步落实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岗位培训鉴定工作,规范鉴定程序,保证鉴定工作质量,推动全省建设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健康发展,经研究,拟对全省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岗位鉴定站进行复检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目的
通过对我省建设职业技能岗位鉴定站的检查考核,进一步落实建设行业持证上岗制度,规范建筑业一线操作人员的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提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质量,促进我省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二、检查范围和主要内容
2011年底以前,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准成立的建设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岗位鉴定机构复检考核的内容包括:鉴定机构基本情况、人员构成、考评员队伍建设、场地设施情况、管理水平以及2009年以来开展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岗位培训鉴定业绩等。
三、复检考核申报材料
1.河南省建设职业技能岗位鉴定机构复检考核申报表(见附件1);
2.鉴定机构证书、收费许可证、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复印件;
3.鉴定机构负责人、专兼职管理人员、财务人员以及考评员资格证明文件、职称证书复印件;
4.2009年以来每年开展职业技能岗位培训鉴定业绩,包括参加技能鉴定人员报名统计表、各岗位办证统计表等;
5.鉴定机构近三年来工作总结。
四、复检考核程序
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岗位鉴定机构复检考核分为自查、检查、综合评审三个阶段。
(一)自查(8月6日— 8月24日)
申请参加复检考核的鉴定机构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填写《河南省建设职业技能岗位鉴定机构复检考核申报表》(附件1)、《河南省建设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复检考核评分表》(附件2)以及《河南省建设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复检考核汇总表》(附件3),并附相关申报材料于2012年 8 月31 日以前报河南省建设行业劳动管理协会(郑州市金水路102号603室)。
(二)检查(9月15日—10月31日)
1. 9月10 日前,由省厅人事教育处组织复检考核组对上报材料进行初审,形成初审意见。
2.复检考核组于9月15 日— 10月31 日,分别对申报复检考核鉴定机构进行实地检查,听取鉴定机构负责人的情况汇报,对照复检考核评分表查看有关资料,对鉴定机构的办学场地、考评管理等进行实地考察,邀请考评员、企业相关人员座谈,对学员满意度进行抽查。
(三)综合评审
考核小组根据初审意见和实地情况进行综合评审,形成最后复检考核结果,并将结果公示在河南省建设系统职业技能鉴定网(www.hnjsjn.com)上。
五、鉴定机构复检专家组成员
鉴定机构复检考核组由省住建厅人事教育处抽调全省建设系统有关专家组成。
六、几点要求
(一)全省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此次鉴定机构复检考核工作,认真如实填写有关资料,按照要求开展自查,并将有关资料按时上报。对没有按时、如实上报资料的鉴定机构,视为自动放弃建设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资格。
(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周敏、芦超
电 话:0371—66228747
地 址:郑州市金水路102号603室
电子邮箱:hnsjstrjc@163.com
附件:1.河南省建设职业技能岗位鉴定机构复检考核申报表
2.河南省建设职业技能岗位鉴定机构复检考核评分表
3.河南省建设职业技能岗位鉴定机构复检考核情况汇总表
二○一二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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