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
《河南省工程建设中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
资质行为认定和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豫建〔2012〕131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现将河南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河南省工程建设中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行为认定和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豫治工发〔2012〕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印发《河南省工程建设中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行为认定和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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