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
城镇污水再生利用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
豫建城〔2013〕7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 住房城乡建设局(委)、城市管理局、公用事业局:
城镇污水再生利用是《“十二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机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国办发〔2012〕24号)任务之一。为推动城镇节水减排、改善人居环境、指导各地落实“十二五”规划建设,推进城镇污水再生利用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编制印发了《城镇污水再生利用技术指南》(试行),现转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参照执行。执行过程中相关意见请及时函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
请各单位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站城市建设栏自行下载《城镇污水再生利用技术指南》(试行)。
联 系 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 周莉莉 孙聪会
0371-68080856 69523920(兼传真)
电子信箱:hnwscl@126.com
附件:城镇污水再生利用技术指南(试行)
2013年2月17日
污水再生利用技术指南.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