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规定和要求,对照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对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进行了补充资格审核,现将参加补充核查的情况予以公布。请参加审核的人员自行查询公告中的人员名单。
附件1:合格人员名单(补充审核).xlsx
附件2:逾期未接受核查人员名单(补充审核).xlsx
附件3 证书预约邮寄办法.docx
2023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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