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建协函〔2021〕43号
各市、省直管县(市)建筑业协会,各会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不断提升工程质量整体水平,促进我省建筑行业高质量发展,大力推进质量强国建设。现将《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1年“质量月”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希望各会员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各自活动方案,周密策划,认真部署,广泛宣传,全面开展“质量月”活动,规范质量行为,提升建筑品质。进一步提升我省质量管理标准化施工水平。
附件: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1年“质量月”活动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