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厅与省科技厅联合下发文件,组织开展2014年度国家智慧城市试点申报工作。此次申报分为两类,一类是面向我省辖区内城市(区、县、镇)人民政府申报的智慧城市试点;一类是面向承担专项建设运行的企业或企业联合体申报的智慧城市专项试点。
智慧城市试点的申报将优先考虑省辖区内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数字化城市管理试点城市、国家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国家信息消费试点城市、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和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试点,申报需提交申报书、智慧城市发展规划纲要和智慧城市试点实施方案。今年特别要求增加了智慧城市项目投融资方案,加强了申报城市的对重点智慧项目投融资方面的把控能力及风险防范措施。
智慧城市专项试点申报是针对企业在智慧城市建设中,结合所属领域的整体发展战略,制定国家智慧城市专项试点实施方案,通过机制体制创新实现智慧发展,以点带面推进智慧城市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