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河南"停工令"发布!停产停运!不停的一律严肃处理!

时间:2020-11-12 09:05 来源:水泥内参

11月10日,受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影响,河南省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许昌等10个省辖市于11月10日22时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及Ⅰ级响应,漯河、三门峡、商丘、周口、驻马店、南阳、信阳市和济源示范区于11月10日22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及Ⅱ级响应。


要求除效评级A级、绩效引领和绿色发展排行榜排名靠前的企业外,其余企业应严格按照2020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实施相应级别管控措施。要求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请各地重点加强对城市建成区及周边排污企业的管控力度,对应停未停、应限不限、预警前故意抬高排放量及用电量,或借“出于安全考虑无法停下来”“设备调试、检修”名义规避管控的企业依法依规严格处理。


根据此前生态环境部发布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要求:要避免因完成目标任务难度大而畏难退缩,不担当作为、放任自流。对各类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或未达到排污许可管理要求的企业,不纳入绩效分级管理范畴,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采取停产或最严级别限产措施,以生产线计。


实施绩效分级的行业为39个:一、长流程联合钢铁;二、短流程钢铁;三、铁合金;四、焦化;五、石灰窑;六、铸造;七、氧化铝;八、电解铝;九、炭素;十、铜冶炼;十一、铅、锌冶炼;十二、钼冶炼;十三、再生铜、铝、铅;十四、有色金属压延;十五、水泥;十六、砖瓦窑;十七、陶瓷;十八、耐火材料;十九、玻璃;二十、岩矿棉;二十一、玻璃钢(纤维增强塑料制品);二十二、防水建筑材料制造;二十三、炼油与石油化工;二十四、炭黑制造;二十五、煤制氮肥;二十七、农药制造;二十八、涂料制造;二十九、油墨制造;三十、纤维素醚;三十一、包装印刷;三十二、人造板制造;三十三、塑料人造革与合成革制造.....三十四、橡胶制品制造;三十五、制鞋;三十六、家具制造;三十七、汽车整车制造;三十八、工程机械整机制造;三十九、工业涂装;


河南省大范围的停产、停工又开始了!


全文如下:

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的紧急通知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


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气象台和省环境监测中心联合会商结果,近期我省将可能出现两次重污染过程,11月12日下午至14日上午,11月15日至17日,受高湿静稳和北东部两次反复传输的影响,北中部和西部将可能出现中度至重度污染过程。其中,11月12日下午至14日上午,11月15日下午至17日,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和许昌将可能出现重度污染过程,其他城市受本地和传输影响,也将出现部分时段中至重度污染过程。


为加强区域联防联控,削减污染峰值,降低污染持续时间,根据《河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要求,建议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许昌等10个省辖市于11月10日22时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及Ⅰ级响应,漯河、三门峡、商丘、周口、驻马店、南阳、信阳市和济源示范区于11月10日22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及Ⅱ级响应。对纳入重污染天气绩效评级A级、绩效引领和绿色发展排行榜排名靠前以及民生保障类的企业,在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情况下,原则.上鼓励企业实施自主减排和仅准许从事特定保障任务的生产经营:其他企业应严格按照2020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实施相应级别管控措施。应急抢险、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在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施工要求的前提下,可正常施工。疫情防控物资运输车辆开通绿色通道,正常运输。

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请各地重点加强对城市建成区及周边排污企业的管控力度,对应停未停、应限不限、预警前故意抬高排放量及用电量,或借“出于安全考虑无法停下来”“设备调试、检修”名义规避管控的企业依法依规严格处理。各地要主动对社会发声,提醒公众做好健康防护措施,倡导公众低碳生活、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和产品的使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心协力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


同时,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请各地于每日上午11时前,将召开会议、部署工作、执法检查出动人次、检查企业数、发现整改问题数等情况汇总,通过“河南省污染天气信息管理平台上报。省污染防治攻坚办将每日通报各地管控情况,对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督导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对由于管控不力,造成空气质量严重下滑的地方,实施公开约谈,依法依规处理。

郑州市发布《关于进一步加严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的通知》,要求11月10日至13日,全市水泥行业停产;处于停炉状态的工业企业,未经市生态环境局批准不得擅自开炉;电厂排放量较11月8日排放量不得不降反升。停止办理11月9日20时至13日24时的商砼罐车电子通行证;停止办理11月9日18时至12日12时的物料车电子通行证(纯电动以及应急抢险工程、地铁盾构顶管施工工程除外)。


通知如下:

郑州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严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的通知

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相关单位,市督导 组,市控尘办,各有关单位:

根据三方会商结果,预计10日至14日我市将经历一次污染过程。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延续实施轻中度污染管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在10月31日《关于调整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的通知》要求基础上,实施以下加严措施:

1.11月10日至13日,全市水泥行业停产;处于停炉状态的工业企业,未经市生态环境局批准不得擅自开炉;电厂排放量较11月8日排放量不得不降反升。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政府

2, 停止办理11月9日20时至13日24时的商砼罐车电子通行证;停止办理11月9日18时至12日12时的物料车电子通行证(纯电动以及应急抢险工程、地铁盾构顶管施工工程除外)。
牵头单位:市交警支队

3. 绕城髙速与北四环围合区域内及荥阳市,11月9日20时至13日24时停止商砼罐车运输;11月9日20时至12日12时,工地及混凝土搅拌站停止物料车运输(纯电动以及应急抢险工程、 地铁盾构顶管施工工程除外)。
牵头单位:市城建局、市控尘办
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政府,市公安局、 市交通局

4. 11月10日18时至12 H 6时,劝导绕城高速与北四环围合区域内物流园区、批发市场、工业企业、工地等用车大户停止运输(农产品、生鲜、冷链等民生运输除外,使用纯电动车辆的除外)。
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政府、市物流口岸局、市市场发展中心、市工信局


主办:河南省建设信息管理协会  网员服务热线:0371-68085711    传真:0371-68085711

CopyRight © 2014-2016 www.hnjs.net.cn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11017959号-1

豫公网安备 41010702002276号 建议使用IE9或以上浏览器浏览河南建设信息网郑州超达科技

河南建设信息网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