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中国建筑业协会副会长 李里丁
中央最近提出了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要求,并且提出要遵循城镇化的客观规律,积极稳妥地推动城镇化健康发展。所谓新型城镇化,有六个指导原则:一是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降低城镇准入门槛,提高人口城镇化水平;二是坚持城乡统筹,将城镇化和工业化、农业现代化紧密结合,实现城乡经济一体化;三是合理调整城市群格局,促进人口分布、经济分布与资源环境相协调;四是以大代小,将大中城市与小城镇结合发展;五是集约高效,合理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合理设置城镇建设标准;六是完善城镇功能,改善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我去年和有关方面就保障房建设与城镇化的问题写过一份调研报告,经过学习与思考,对于新型城镇化建设又有了一些新的看法与大家商榷。
一、城镇化建设中出现的三个不平衡问题
这三个不平衡一是城市人口聚集与农村出现的大量空巢现象之间的失衡;二是大城市开发过度与农村公共服务投入不足之间的失衡;三是由于环境的制约,大城市产业发展受限与农村新型产业开发不足之间的失衡。城镇化过程中出现的发展不平衡问题值得关注,也是在新型城镇化语境下应该调整与完善的课题。
解决城乡社会二元结构问题,既要解决好进城农民的市民化,更要加快公共服务向乡镇和农村社区的延伸。
在城镇化过程中,要将主要着力点从规模、速度建设逐步转移到环境、生态和宜居生活建设上来,转移到增强城市承载能力建设上来。
二、对陕西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几点思考
1.统筹城市现有房屋资源,优先解决城市住房刚性需求者与进城长期务工者的住房问题。城市现存的商品房(空置率约占35%以上)、保障房、小产权房,都是已形成的、有城市配套服务的房屋资源,它们又占据着城市较大的生存空间。如果能从政策层面灵活处置,便可以有效地利用城市现有资源,减少空置的压力,避免重复建设,安排刚性需求和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也可以让他们在市区内享受低成本的方便生活。这是一举两得的事情。
2.简化手续,加快保障房的投入使用。保障房建设今年已经进入大面积竣工入住时期,但是由于前期手续、资金、配套设施的影响,基层主管部门争论和顾虑较多,有些地区的实际入住率不高。今年当务之急,是要尽快完善配套,促进资金到位,简化相关手续,因地制宜,尽快分配入住,这关系到老百姓切身利益的实现,也关系到惠民政策的可持续落实。
3.解决进城农民的工作归属,形成相对稳定的居民信息系统。经调研发现,保障房的分配管理中有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居民包括进城务工农民的实际生活水平信息不清晰。表面看是一个信息统计中的问题,但实际上却折射出了城镇化中的产业发展问题。城市工业、第三产业在发展,但支撑这些产业发展的大量农民工队伍并没有产业化,也就是说他们并没有享受到职业教育、社会保险、城市住房等待遇,处于“一盘散沙“的状态。这种松散的人员归属,从根本上就难以实施规范的、信息化的城市管理。农民市民化,本身就包括要首先解决好农民在城市就业后的产业和企业归属问题。
4.要将“宜居生活”的理念引入城镇化建设。大城市的发展一定要从全局进行规划,尤其是西安市,省政府要像西咸新区那样直接指导。一个生态、宜居、文化的历史名城绝对不能再增加高密度的住宅群,不能再建设毫无意义的水泥广场。一是集约、高效控制建设用地,合理设置城镇人均住房标准。要严格计算现有城市人口与现有房屋空间资源,避免盲目建设和房屋空置。二是加快解决城市交通和地下管网的布局建设,以提高城市承载能力和防风险能力。三是城市建设要开发出更多的绿地。城市绿化,首先要把城区绿化做到位。新加坡面积比西安市区还要小,但它的绿色地带达到47%,公园有200多个,是名符其实的“花园城市”。陕西的大中城市,首先要走优美环境、绿化宜居的路子。
5.引导级差地租的高位向大城市郊外转移,加速卫星城镇发展。在不突破农耕用地界限的前提下,可以考虑在秦岭北麓、临潼、杨凌、西咸新区的渭河两岸等三线小城镇扩大城镇建设,用政策吸引民间投资,开发建设新型的、绿色的住宅群,以满足中等收入群体改善居住条件的要求,也避免了城市摊大饼式的扩展。只有部分中等收入居民向小城镇迁徙,形成更好的宜居环境,才能逐步改善大城市周边三线城镇的公共服务、商业物流、旅游环境,真正发挥好大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
6.利用农村现代产业化发展的契机,促进村镇新型社区的发展。全国人大政府工作报告讲到,城镇化要与农业现代化相辅相成。除了陕南、陕北部分山区外,在陕西大部分土地上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具有独特的科技优势与自然优势。要充分利用土地流转的政策,支持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实现集约经营,逐步在农村形成一定规模的产业聚集,吸引更多的农民不离乡土,成为农村产业工人。围绕现代农业的发展和现代农业工人的聚集,建设新型的农村社区,延伸社会公共服务,这应该是城镇化的另一个重要方面。吸引农民进城务工和吸引农民进入农村现代产业,两轮驱动,推进城镇化,恐怕更符合陕西省的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