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7月1日起施行

时间:2019-06-26 15:57 来源:中国建设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发布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河南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该标准明确,装配式建筑评价包含预评价和项目评价,其中项目评价为装配式建筑评价的最终结果。预评价宜在设计阶段按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分别进行,并按设计文件计算装配率。项目评价应在项目竣工验收后进行,并应按照竣工资料计算装配率、建造过程及创新提高指标分值,确定评价等级。

  装配式建筑评价以单体建筑作为计算和评价单元。单体建筑应按项目规划批准文件的建筑编号确定;建筑由主楼和裙房组成时,主楼和裙房可按不同的单体建筑进行评价;单体建筑的楼层大于3层且地上建筑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时,可由多个单体建筑组成建筑团作为评价单元。此外,建筑首层的台阶、坡道、窗井等附属构件不列入装配率计算范围。

  据介绍,装配式建筑评价等级分为A级、AA级和AAA级。当装配式建筑评价项目同时满足“主体结构部分评价分值不低于20分,围护墙和内隔墙部分评价分值不低于10分,采用全装修,装配率不低于50%”的要求,且主体结构竖向构件中预制部品部件的应用不低于35%时,可进行装配式建筑等级评价。



主办:河南省建设信息管理协会  网员服务热线:0371-68085711    传真:0371-68085711

CopyRight © 2014-2016 www.hnjs.net.cn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11017959号-1

豫公网安备 41010702002276号 建议使用IE9或以上浏览器浏览河南建设信息网郑州超达科技

河南建设信息网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