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12月23日下午,县住建局召开《关于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题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共鹿邑县办公室关于印发<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鹿办[2016]31号)文件精神,推动我县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落实落地。
会议就进一步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识作出明确部署,增强抓意识形态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增强工作自觉性,履行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队伍管理。认真从组织领导、体制机制、阵地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深入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进行了一次意识形态工作自检自查。按照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原则,对全局各类意识形态阵地进行了一次全面、彻底地清查,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切实做到可管可控。同时,严格贯彻落实领会文件实质精神,不断地改善和完善工作,在改进完善中提高,在提高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
朱明强调要强化政治担当,全面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是党委(党组)的重要政治责任,在履行责任时必须做到敢抓敢管,敢于举旗,敢于管理,敢于担当。必须严格问责追责,通过细化问责办法、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督促检查等手段真正把意识形态工作的规矩立起来、纪律挺起来。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我们要坚持改革创新,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权。要加强组织领导,提升能力水平,树立新理念,深化实践探索,把思想认识高度统一到中央、省委、县委要求上来,提高认识抓落实,强化责任抓落实,对标检查抓落实,不断开创意识形态工作的新局面,为打造“双强双兴”升级版提供有力的舆论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