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焦作市企业信息公示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建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工作部署,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监管警示系统归集和运用管理暂行暂行办法的通知》(豫政[2016]40号)要求,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主动将归集信息及时推送至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监管警示系统,注重时效、准确、避免不确定性。
焦作中心为加快涉企信用信息体系建设,推进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坚持依法归集涉企信息、坚持公平高效、坚持责任到人的原则,制定了中心归集信息事项清单,健全归集录入信用信息三级审核机制,全面准时公布涉企信息结果。
焦作中心按照规定要求,针对抽查检查、行政处罚涉及的企业,主动向河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监管警示系统推送,截止2017年12月14日归集企业信用信息30条,对未建住房公积金企业、欠缴住房公积金企业及时劝导,公示,该措施效果明显,获得广大职工的关注和认可,有利于扎实推进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