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考核督查的通知

时间:2017-12-06 08:38 来源:

关于开展2017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

工作考核督查的通知


豫城建联办〔2017〕27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联席办: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的意见》、《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促进资源化利用的意见》、《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提升县级城市管理水平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河南省十件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和年度工作安排部署,经研究,省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决定对各地2017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考核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督查内容

(一)考核督查2017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推进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重点对综合管廊建设、海绵城市建设、黑臭水体整治、污水处理、供水节水、机械化清扫、公厕建设与改造、数字化城管平台建设情况进行考核打分。

    (二)督查提升县级城市管理水平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并对各县(市)进行考核打分。

(三)督查2017年省政府十项民生实事中涉及集中供热、垃圾处理事项,供水、供气、供热行业民生服务事项,建筑垃圾新增处置能力、燃气设施建设及安全检查情况。

(四)了解各地百城建设提质工程2018年的思路打算、工作重点及有关建议。

(五)按照豫建〔2017〕55号要求,检查建筑垃圾处置设施建设和资源化利用率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了解资源化利用水平(包括利用方式,再生产品种类、利用量等)。

二、考核督查对象

18个省辖市、10个省直管县(市)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三、考核督查方式

考核督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文件台账资料、现场查看、评价打分等方式进行。每个省辖市抽查提升县级城市管理水平三年行动计划考评前两位的县(市)。

四、考核督查时间

拟定于12月中旬开始实施考核督查,时间2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核督查分组

    本次考核督查分为9个组,由省住建厅和部分市县人员组成,各组考核督查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六、有关事项

(一)各考核督查组在进行考核和督查工作的同时,要与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百城办进行座谈交流,了解其2018年的思路打算及工作建议。

(二)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准备相关支撑资料以供考核督查组查阅,要实事求是汇报工作,杜绝弄虚作假。

(三)各地要抓紧组织自查自评,根据省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考核评价标准和各附件中的考核表进行打分,省辖市要对所辖县(市)提升县级城市管理水平三年行动计划工作和数字化城管建设工作进行考核打分,排出名次,并在12月14日前将考核结果报省联席办邮箱。省联席办考核督查组将对各省辖市三年行动计划考评排名前两位的县(市)进行考核。

(四)考核督查期间,各地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不准超标接待。

七、联系方式

省联席办联系人:王广军  胡文辉

联系电话:0371—68080808

电子邮箱:hnjcsslxb@126.com

附件:1. 河南省提升县级城市管理水平三年行动计划考核评价标准

2.河南省2017年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公厕建设与改造考核表

3. 河南省2017年综合管廊考核督查表

4. 建筑垃圾处置设施建设及资源化利用率核查表

5. 河南省2017年黑臭水体、海绵城市、污水处理、供水节水工作考核标准表

6. 河南省2017年数字化城管平台建设考核督查表

2017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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