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焦作市委、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三治标、三治本”的系列决策部署,焦作市城市管理局结合工作实际,主动作为,将城区126辆转运生活垃圾的燃油三轮车更换为清洁能源车辆,实现了转运生活垃圾运输车辆的清洁化、环保化。
为做好车辆更换工作,焦作市城市管理局按照《关于印发市城区超标燃油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将转运生活垃圾运输车辆更换为清洁能源车辆作为重点治理内容,并采取措施,加以落实。一是向各城区环卫部门下发了《关于禁止燃油三轮车转运城区生活垃圾的通知》,加大宣传引导力度,主动与街道、社区结合,对城区短途运输生活垃圾的燃油三轮车限期更换为清洁能源车辆;二是对未在规定期限内更换的燃油三轮车,要求各城区环卫部门不为其办理生活垃圾倾倒资格,要求生活垃圾中转站不接收燃油三轮车转运的生活垃圾;三是对各城区生活垃圾中转站加大监管检查力度,与公安交警部门联合,对转运生活垃圾的燃油三轮车进行查处,促使城区转运生活垃圾的燃油三轮车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部更换为清洁能源车辆。截至目前,整治工作收到了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