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安排部署,该局结合自身工作职责,采取四项措施,助推该市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一是积极服务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积极主动与各县(市)政府及规划部门对接联系,开展规划技术指导服务工作,有效提高了规划编制质量,推进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顺利进行。二是科学指导乡(镇)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研究制定《关于加快镇总体规划和乡规划修编工作的意见》,推进该市乡(镇)总体规划修编工作,通过修编规划,加强城镇特色研究,引导特色小镇发展,服务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三是督促指导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贯彻落实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求,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做好村庄规划的实施方案》,从工作要求、目标任务、规划类型、编制要求、保障措施等五个方面对编制村庄规划进行了规范指导。四是扎实开展全市村镇规划检查工作。加大对各县(市)执行乡村建设规划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全面有效落实乡村规划许可制度的实施,逐步推进镇村各项建设活动依法依规进行,助推该市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