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鹤壁市房管中心召开全市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联合检查工作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40天的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联合检查。
会议指出,鹤壁市房管中心联合市发改委组成专项检查组,紧盯开发企业在售楼盘和中介机构销售行为,通过抽查与摸底、明察与暗访的形式,重点检查以下九类行为:1.销售商品房未明码标价、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2.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3.标示信息不全,没有按照规定内容明码标价;未标明房源销售状态,已售房源所标示价格不是实际成交价;4.商品房交易及产权转移等代收代办的收费未标明由消费者自愿选择;5.通过虚假价格承诺、虚假价格促销等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6.以捆绑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强制提供商品或服务并捆绑收费;7.捂盘惜售,炒卖房号,操纵市场价格;8.为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9.其他违反《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的行为。
会议要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及房地产中介机构门店,严格按照《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进行明码标价,严格执行“一套一标”,在售商品房应标示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单价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层高等核心因素,不得使用虚假或不规范的价格标示误导购房者等。
此次联合检查将严格依照《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同时,价格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还将加强与工商、税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对在本次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纳入诚信不良信用记录,增加经营者的违法成本,维护好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