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建立预防和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长效机制。日前,新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台《新蔡县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管理实施办法》。
具体标准为:自今年1月1日起,本年度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的企业,2017年起新开工项目保证金缴纳比例降低为2%;连续两个年度(重点监控年度除外)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的企业,在次年开工的项目保证金缴纳比例降低为1%;连续三个年度及以上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新蔡县建筑业诚信企业”,在本县行政区内的建筑工程项目将免缴保证金;凡被县及以上相关行政部门纳入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企业,则以现金方式6%缴纳。
当项目发生拖欠时,责任单位无力支付或拒不支付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从保证金中拨付相应金额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