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鹿邑县城管局组织办公室、督查室、城管监察大队、渣土管理中队、市容管理中心、街巷管理办、欣环卫公司等单位负责人,召开了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决胜45天”推进会,传达了11月16日省、县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照单位职责职能和目标任务,工作再加压、再部署、再强调,厘清工作责任,细化任务清单,明确完成时限,强化督导检查,狠抓责任落实,明确“五严”措施,坚决打赢年度内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最后关键性决胜战役。
严格道路扬尘管控。针对冬季重污染天气多的实际,该局要求市容管理中心、街巷管理办和欣环卫公司等环卫责任单位,在每周二、周五下午开展城市清洁行动的基础上,每天持续坚持组织环卫工人和清扫洒水机械,对城区各责任路段做到巡查勤、清扫勤、洒水勤;对城乡结合部、小街小巷等区域内的各类垃圾死角、盲点等进行集中清理清除;一旦遇到4级以上的大风重污染天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到全天候不间断机械清扫洒水、高空喷雾降尘保湿;常态化做好施工工地的监控,一旦发现有运输车辆带泥上路污染路面的行为,及时进行路面清理清扫和依法依规处罚到位;对城区内紫气大道东段十里长廊路段、谷阳路东段、博德路东段、西迎宾大道、伯阳路、志元大道、卫真路西段、鸣鹿路北段等8个易扬尘路段,每天持续加大机械清扫、洒水、冲洗和高空喷雾降尘频次,确保路面全天湿润不扬尘。
严禁城区内室外烧烤。要求城管监察大队对城区内所有产生油烟的饭店餐饮业,开展为期半个月的集中排查和整治专项行动,凡店外烧烤经营摊点全部取缔。对不安装油烟净化器设备、不开启油烟净化器设备和仍然产生油烟污染及不配合工作的餐饮业经营商户,及时进行严厉的制止和处罚。
严格渣土运输监督管理。要求城管监察大队16个中队和渣土管理中队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建筑工地施工和渣土运输车辆,每天组织人员坚守施工地进行夜查、晨查和巡查,一经查处沿途抛撒遗漏、不包扎覆盖、车轮带泥上路污染路面等不符合要求上路行驶的渣土运输车辆,依法按上限处罚(即政策规定的最高数额)并依规取消渣土运输资格。
严禁随意焚烧行为。采取发放宣传单、上街巡回宣传等形式,积极向环卫工人、城区居民群众、沿街商户和单位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前做好他们随意焚烧生活垃圾、枯枝落叶、杂草和产生烟尘物质的教育和防范;一旦督查巡查出环卫单位的环卫工人有随意焚烧行为,一律辞退,并处罚责任单位1000元;对随意焚烧生活垃圾等单位和个人,在及时批评教育后,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对城区内所有路段、公园、游园、绿化带内的垃圾、杂草、枯枝落叶等进行开展为期一周的集中清理清运专项行动,切实消除火源和隐患。
严格责任追究。该局建立了督查问效机制,局督查室每天对责任单位责任区域进行督查督导。对发现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督查问效并限期整改。对因工作不力和工作失误、被上级通报批评或影响形象、造成严重后果者,局党组将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理。(李现理)